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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反避税收益法首尝试 厦一公司避税2千多万
地产反避税 避税
www.fjsen.com 2013-08-30 09: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30日讯(记者香卉辉) 近日,厦门地税入库一笔自该局成立以来最大的反避税补税收入,追缴税费2000多万元。据介绍,这起案件还是全国房地产方面反避税采用收益法调整的首次尝试。

经过一年多的查办,该案已于近日结案。厦门的H公司在房产租赁和销售的关联交易中涉嫌规避税收,目前合计已共补缴地方税费2227.36万元。

股权并购引出低价租售合同

2010年,厦门某连锁企业下属多家公司纷纷变更品牌,这引起了厦门地税涉外分局反避税工作小组的注意。经调查,原来公司股权正在发生变动。

但这起变动却引出避税的疑点。2001年7月1日,H公司将自有房产某商场出租给厦门F公司使用,租期20年,房产建筑面积逾3万平方米,月租金约20元/平方米,这明显低于同期市场独立交易价格。

2010年3月,H公司又将自有的某商场自有房产、某广场房产及地下车位出售给T公司。其中,商场转让单价约4200元/平方米,广场转让单价约8200元/平方米,车位转让单价约12万元/个。售价明显低于同期市场独立交易价格,初步判断存在避税嫌疑。

租金调高1867万补税318万

厦门地税局追溯到,H公司与F公司均由英属维尔京群岛的B公司100%控股。根据相关办法认定,H公司与F公司自2006年就构成关联关系,也就是说,2006年起两家公司之间的房产出租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厦门地税决定对其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市场法)对租金收入进行调整,并考虑房产面积、经营业态、物业管理等各种差异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经地税调整,H公司合计应调高租金收入1867.37万元,应补318.38万元的地方税收。

售价调高2.37亿补税1908万

而在房产销售这笔买卖中,据地税人员了解,买方T公司与卖方H公司的法人其实是同一人。根据相关条款,判定两家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出售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经过国税总局批准,地税人员按照收益法对关联销售的商业房产进行估值,确定独立交易价格。这一方法在房地产行业的运用在全国尚属首例。

经调查测算,本次关联房产交易应调增销售收入2.37亿元,应补1908.98万元税款。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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