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从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以及买卖合同一般约定看,房价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下降,并不属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因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仅因价格下降要求退房或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市场:
楼市不是完美的避风港
楼市存在泡沫,这句话经济学家已说了无数次。但泡沫在破碎之前不仅无法预测,而且会越膨胀越漂亮。公众从“谨慎观望”到“买涨不买跌”,购房心态也随着市场变化不断调整。观望者趋之若鹜,得利者暗自窃喜,公众追涨不追跌的消费习惯,更成为炒房者一再抬高房价的社会心理基础。如果房价猛降,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这就是市场,这就是价值规律,房市不是完美的避风港。因此,在要求公众购房保持理性的同时,政府部门也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市民:
理性看待房价下降
面对部分业主因楼盘降价而围攻房产商的行为,许多市民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有的甚至斥责“闹房的太无理取闹”,支持政府依法打击“房闹”,特别是那些带头唆使、幕后组织的炒房中介。“如果涨价了,你也会退钱给房产商吗?”网友“传递声音”说,“合情合理的诉求是可以理解的,但过激的行为方式,特别是煽动聚众闹事,致开发商正常经营无法进行,确实不应该。”
■律师提醒:
如果订立买卖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情形,或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双方可以通过相互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然双方亦可以通过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目前,部分业主为逼开发商同意退房或对房价降价进行赔偿,采取诸如打砸售楼处、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都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采取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将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毁坏公私财物、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寻衅滋事等犯罪,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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