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曝光新闻 > 正文
万宁:交房款却拿不到合同 购房户陷入官司当中
www.fjsen.com 2012-05-29 14:42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违约并以公告形式解除合同

为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随后与海南鑫桥公司总经理赵启军联系,在赵启军的安排下,该公司一位姓李的负责法律方面的副总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李副总告诉记者,在双方的预订购、认购及商铺买卖合同关系中,鑫桥公司遵守了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自收到被告交付的诚意金之日起,便将该商铺保留至今,并多次通知被告履行付款的义务和签订法律手续义务。然而,这些被告目前尚欠很大一笔购房款,且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拒绝履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被告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了双方的商铺买卖合同关系不能继续正常履行。鑫桥公司已依法催告并以公告的形式解除了双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鉴于被告至今不予办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也为避免给鑫桥公司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鑫桥公司特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鑫桥公司的合法权益。目前,万宁法院、海南一中院均开庭进行了审理,但没有做出判决。

到底情况如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蔡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