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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鲤南镇一村民房屋被拆13年仍未安置
www.fjsen.com 2012-04-24 15:2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我来说两句

  仙游县委办主任科员黄国云说,对叶祖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政府能为他想的都替他想了:“叶祖地家原来的7头奶牛因政府强拆无处放养而死去,按市场价大概价值在七八万元,考虑到他家确实经济比较困难,政府已答应赔15万元,甚至还可以适当多给一些。但叶祖地非得按鸡生蛋蛋生鸡的赔偿办法,要政府赔他30万元,这政府肯定不会答应他。”

  针对叶祖地家安置面积缩水58.87平方米问题,曾经有记者采访了仙游县鲤南镇镇长李岩峰。李镇长当时也承认,叶祖地及其父亲叶高珠当初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的确占地面积总共是157.95平方米。不过,李岩峰同时强调,“其中,58.87平方米是叶高珠的,而这叶高珠的58.87平方米已经被叶祖地弟弟叶祖发占用并盖了房子。”

  当记者问及此事是否经过叶祖地及其父亲叶高珠的同意并签字时,李岩峰却拿不出同意签字的凭证,只是拿出一份镇政府自制的《仙榜路仙安路段第一期拆迁安置结算表》。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明写的是我的名字,怎么那58.87平方米会莫名其妙地跑到我弟弟那边去?”叶祖地反问道,“就算我父亲要把这地让给我弟弟,起码也要经过我和我父亲书面签字同意。再说,就算按你政府说的将这58.87平方米已安置到了我弟弟名下,可是为何政府拿不出任何证据?”

  对此,自始至终参与仙榜公路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锂南镇副镇长张荣朗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坦言:“十几年前修路做征地拆迁工作时,不象现在这么规范。叶祖地父亲说不认识字,就把他的地放在大儿子叶祖地这边。等到拆迁安置时,叶祖地的父亲认为大儿子本来房子面积就较宽,就把自己挂在叶祖地名下的58.87平方米让给了小儿子叶祖发。当时,他们一家都同意了,而且全村里的人都在场,他们都能证明这一点。只不过,当时确实没有签书面协议。现在叶祖地就是想钻法律的空子,认为政府没有证据。实际上,我们所有的证据都保存着。”

  到底谁是谁非?这个“拆迁安置战”何时了?

  对于争议部分的58.87平方米拆迁安置地问题,双方各持一词。

  记者在《解决叶祖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协议书》中看到,“争议部分的处理办法”是这样写的,“1999年8月19日《拆迁安置协议书》中叶高珠应安置58.87平方米,甲方鲤南镇政府认为已安置,丙方叶祖地认为未安置,因长期争议,可由丙方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由仙游县委督查室出面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及缓交诉讼费事宜,丙方不要交纳任何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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