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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违建海雅居公然叫卖 售楼员担保不会被拆
www.fjsen.com 2012-06-11 15:23   来源:南海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谎称是外地买房游客,一名姓林的售楼小姐接待了记者。她介绍说,海雅居共16层,是本地村民和外地老板联合建设,1至8层归本地村民,9至16层归外地老板,他们售卖的就是上面的8层。林小姐说,他们总共有300多套房子要卖,从去年底开盘以来已经卖了200多套。“靠海很近,一个四川游客一下子就买了4套房子”,林小姐称,房子很受游客欢迎。

至于能否领到房产证的问题,林小姐称因为项目没有报建,所以没有房产证。林小姐又转口解释,虽说房子办不了房产证,可房子是在宅基地上建设,政府部门不会拆,“像这样的房子在海坡村有300栋,没见拆过一栋”。林小姐特意拿出《联合建房协议书》、《售房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向记者展示。

惊人合同

给政府“沟通费用”担责情况写进协议

根据售楼小姐所提供的《售房合同》显示,海雅居的土地用途为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联合建房协议书》则写着这样的内容:海雅居项目甲方为拥有土地的海南本地人陈某、王某,乙方为黑龙江哈尔滨人乔某,项目位于海坡村六组,土地面积为2688.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甲方所有,乙方保证实际投入的建房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建成房屋不低于10层。建成房屋的50%为甲方所有,乙方对另外的50%房屋享有60年的使用权。

记者注意到,在风险分担上,合同是这样规定的:施工期间,对政府部门的依法查处,双方应积极协调,沟通各方关系,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政府依法行政处罚的金额,甲乙双方各承担50%,但乙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若政府部门依法强行拆除在建或已建成房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没有赔偿或补偿乙方的义务。联建工程因政府干涉未能完成,但已完成可利用的楼层时,按比例甲乙双方各50%。

合同还明确,因国家政策不能办证,甲方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在政策允许办证的情况下,联建房屋房产证应得全部办理在甲方名下,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对分成房屋依照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权。

部门回应

上报市委市政府等待统一拆除行动

海雅居项目将做如何处理?记者就此采访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凰大队王大队长,王大队长让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执法人员表示,海雅居项目的确没有报建,海坡村有许多类似的违法建筑,“我们已经给所有的违法建筑编号,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等待统一拆除行动”,海坡村的违建十分密集,拆除机器很难进入,需要从外围向里面逐一拆除。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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