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一批项目获征地批复
www.fjsen.com 2012-06-11 09:28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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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获悉,我市近日批复一批项目征收土地。
市政府批复同意市民用建筑统建办公室征收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集体所有土地1.2105公顷,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批复同意鼓楼区建设局征收温泉街道温泉经济合作社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98公顷,作为旧树兜河内河综合整治项目用地,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及文物保护等要求;批复同意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征收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2103公顷,使用晋安区国有城镇及工矿用地0.1636公顷,合计批准征收(使用)土地0.3739公顷,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批复同意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桂山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81公顷,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
此外,龙江综合楼项目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龙江村的集体土地0.2公顷,用途为商业用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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