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土地信息 > 正文
马尾出让两幅商务金融用地 其一配建游艇泊位
马尾 土地出让 游艇
www.fjsen.com 2013-08-15 09:5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14日,记者从马尾区国土资源局获悉,马尾两幅地块将以挂牌形式出让,挂牌起止时间从9月3日至9月17日。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11号位于长安B区,英屿村西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56425.8平方米,起始价1016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100米。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全部自用),应为集中式商场;自用建筑面积(含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0%;商务办公建筑用于销售部分,最小单位建筑使用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同时,必须建设不少于20个游艇泊位。

编号为马宗地2013挂-09号位于马尾综合体育馆东侧,儒江大道与世纪路交叉口西北侧,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11313.7平方米,起始价7930万元,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80米。

在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上,09地块须是取得国家文化部认定的“国家文化示范基地”的企业。11号地块须是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达人民币2亿元以上(含2亿元),并具有游艇销售、租赁等经营范围的企业。

(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