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新闻资讯> 曝光新闻 > 正文
国有房企副经理受贿案 揭开“内部认购”潜规则
www.fjsen.com 2012-06-07 09:41   来源:台海网-海峡导报    我来说两句

议见·立场

最好办法是取缔“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为何频频出现?“高额差价”为何多数出现在国企?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说,国有房企的“内部认购权”在我国是相当普遍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在变相瓜分国有资产。

刘连泰教授认为,要减少因“内部认购权”滋生的违法犯罪,最彻底的方法是取缔“内部认购权”。“内部认购权”其实是某些国企高管或员工的“隐性福利”,其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购买本企业开发的房产,差额部分就构成了福利。

这样的潜规则,首先破坏了市场机制:将交易者分为员工和非员工、高管与非高管,按不同的价格交易,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其次,隐性福利逃避了税务部门的监管,巨额差价事实上是收入,却无需纳税;再次,内部认购权在高管之间瓜分,是变相瓜分国有资产。

如果不再有“内部认购权”这个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儿,因“内部认购权”产生的腐败乃至犯罪也就消失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既是购房人的福音,也是对国企高管的拯救。

所以,为什么不彻底取缔呢?(陈捷)

责任编辑:蔡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