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备案或成为首选
有意思的是,相比落地“20%个税”和房产税等,各地似乎更热衷于采取价格备案的方式限制房价。
继北京高调宣布“限价”之后,本报记者获悉,上海、广州、深圳、南京亦通过在预售阶段备案的方式限制房价上涨幅度。
比如广州要求,从4月24日起,全面执行商品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其预售价格需要接市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等。
不过,本报记者梳理发现,北京价格规定最严,要求新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和周边区域楼盘价格,与此同时,现房也需接受价格指导。
在一、二线城市普遍采取价格干预之后,安徽、河南等地也将在7月1日起公开要求限价。
安徽省物价局亦于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在7月1日前全面实行“一价清”制度。
通知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在商品房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与此同时,要严格按照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的价格对外销售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郑州市政府亦于日前发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郑州市在售的新建商品住宅,要到物价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开发商卖房子的价格不能超过备案价格。
在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看来,上述要求和北京等重点城市实施的“限价”方式相似,即通过提前价格备案的方式限制房价上涨的速度和幅度。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的通知要求在商品房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也避免了开发商为规避限价而单列装修款的情况。
实际上,北京的一位房地产代理机构人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011年开始,各地为控房价,一定时间内通过价格备案干预房价的方式并不少见,“但相比之前,国五条以来,限价公开化而且执行趋严,比如北京等地较为常见的是在备案价格之外给房企留出一定的涨幅空间”。
张大伟认为,国五条落地三个月,已进入落实期,按照目前的市场预期情况来看,完成房价目标的难度较大,在严格的房价目标责任之下,各地为力求一个漂亮的“房价”数字,不得不采取干预房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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