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政策性离婚成了开发商、房产中介、银行信贷员、买家和卖家的一场合谋。
开开心心来离婚、高高兴兴去买房的场景在各地民政局门口上演,郑州市房管局的办事员连续加班一个礼拜,结果在三八妇女节那天,有窗口工作人员累到休克,被救护车拉去医院抢救。
“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
深圳的王太太最近也离了,因为第三套房子。
王太太是在2002年去的深圳,次年,她在父母帮助下花62万元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05年,她和老王结了婚,两人花108万元合买了一套155平方米的婚房。老王是深圳一家知名台资企业的大陆高层干部,这家企业为留住核心人才,推出了一项配房的留才政策,条件是要续约8年才能过户,2006年,老王续了约,分到一套公司附近107平方米的房子。
今年,王太太和老王想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他们遭遇上了深圳“本地户口限购两套房”的限购令。王太太打电话给房管局,房管局重申了政策。老王的公司只给了两周办理期限,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过户,你要么放弃,要么在成都或烟台选一套同等价值的房子。
于是,老王像他们身边的许多同事一样,走上了政策性离婚之路。老王净身出户,把房子、财产和孩子都给了王太太,这让王太太的父母非常感动。王太太给限购的评语是“这是违反市场规律、反人性的政策”,她质疑道:“天天出国十条、国五条,可是你看看照样有房叔房姐,政策真正打击到的是投机者还是小老百姓,我不知道。我的观点是,降房价的关键是政府要让利:降地价、多建保障房、慎发货币,而不是屡屡在发展商和消费者身上下刀子!”
王太太的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她最大的纠结是,到底要怎样跟孩子和老师解释她目前的婚姻状况。
在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看来,未来行将推出的“房产税”也将成为“假离婚税”。他在最近的一篇《学习朱镕基,暂停“国五条”!紧急刹车,平息离婚狂潮》文章中写道:“新国五条”出来当天,我和复旦大学几位教授立即研究了条文。我们得出一致结论:这一定会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假离婚”潮。因为,税太重,伤害太大。我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5万元/平方米了;120平方米(上海无小房)的房已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差价450万元,要交90万元的个调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70元吧;再复婚,再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
“弗里德曼说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谢百三说,“你发了那么多票子,房子能不涨吗?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何等荒唐!”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但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老李,天津个体户,最近,他准备离第二次婚。
老李和李太太是河北唐山人,两人是隔壁村的,一条天津到秦皇岛的高铁要从老李的村里过,每户能有几千块钱的分红,李太太以结婚迁入的方式拿到了分红。李太太的村里有附近最好的小学,当她想让自己孩子入读时,就遇上了户口的问题,派出所说,只有离了婚的人才能投靠父母回迁,于是,老李和李太太离了。
2005年,老李和老婆复婚,两人到天津创业,过了几年,他们在天津按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88平方米的房子。这些年生意尚可,小有积蓄,老李准备在天津再买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给父母养老。为了二套变首套,老李准备再离一次。“被逼无奈,真的没有办法,别人也都这样弄,其实不想这样弄,可实在负担不起这个成本。”老李说,“一个证不能承载太多它不该承载的东西,当我的生活利益受到巨大损害时,我会选择忽略它的象征意义。”
老李的经历并不是最离奇的,在北京,为避开2011年出台的“京十五条”中“外地人须连缴5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最严限购,有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闪婚购房,闪离,与原配复婚,完成“曲线购房”,一举三得。
2011年,沈阳出台房产限购令,沈阳一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一对夫妻为了交易多套住房,居然离婚7次复婚7次。“这种离婚可能是一些有钱人多年前购买的多套房,现在一套一套地卖,为了避税。”在沈阳,离婚旺季通常是春节刚过、房交会期间、供暖期之前、高考结束后……工作人员说,像房交会和供暖期之前离婚的,有不少属于“政策性离婚”。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宁波老三区单日离婚量为平时4倍。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员罗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昆明每年大概有2600对离婚,每月离婚人数基本平稳,在200对上下浮动,若是遇到房产政策变动,估计大概有10%的申请人员是政策性离婚”。宁波市民政局统计,2012年宁波14858对夫妻劳燕分飞,约两成是“假离婚”。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统计,有23.7%离婚夫妻为购房办了“假离婚”。
“政策性离婚”或为房子,或为超生,或为出国,或为躲债,或为避税,或为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养老保险补贴,或为多得征地补偿。天津宝坻区有个村要征地,只要在村里有户口就有土地补偿款,一名男青年因女友未达法定婚龄,竟和准岳母登记结婚,准岳母“嫁”到该村拿到补偿款后再离婚。
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过一个案子,李先生和张女士为了在拆迁中多得房子离了婚,房产、基金全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十几年过去房子一直也没拆,李先生因为癌症躺在病床上,张女士去民政局请婚姻登记员来医院准备办复婚,结果晚了20分钟,李先生去世了,张女士一夜白头,好在最后通过法院争取到了亡夫一半财产。
因为一笔供暖费,东三省每年供暖期前都会涌现“季节性离婚”潮。
小乔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他父亲没有工作,母亲是阳明区的一名老师。
“我爸我妈在商量离婚。我们这的供暖费报销政策是,男老师一年给一千多块钱,但女老师只有离婚的才给。”他说,“在东北农村,一千多块也不是笔小钱。而且,就算是男老师,只有住楼房的才给,住平房的不给,本来住平房的人,就是因为没钱才不买楼,冬天最少也要烧两千多块钱的煤,还没补贴。一些女老师退休后就到处反映这个问题,包括给市长写信之类,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有人上牡丹江民心网上反映这一问题,并质疑“难道女老师想享受这待遇还得先办离婚么?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取暖了么?”阳明区管理员回应:“我区严格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的补贴范围兑现集中供热费补贴,如市政府出台新的供热补贴办法,我们会第一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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