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 > 正文
父亲再婚后房产归谁? 由各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
房产
www.fjsen.com 2013-06-06 10:16  刘畅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陈先生: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和继母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而且对于继母而言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婚前财产。请问这套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答:如果你父亲通过立遗嘱方式处理房屋,则他可以指定他想让继承的人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则在你父亲过世后按法定继承处理,你与继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各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

本报记者刘畅整理

责任编辑:肖月青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