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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欠物业费该如何处理?可先缴纳再向卖方追偿
物业费
www.fjsen.com 2013-06-06 10:04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宋先生: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在办理完交房后的一个月,物业公司拿着一沓欠款单据找上门来,原来卖方已经欠缴了共计2000多元的物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该部分物业费属于房屋出售前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你们可以先缴纳,再向卖方追偿。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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