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日讯(记者 李进 关铭荣 实习生 张齐恒)在建楼盘群升江山城,位于闽侯南屿,刚开盘不久。这几天,购买了该楼盘一套房的叶先生心里很不踏实。他拨968111说,开发商要求先交首付,但购房合同要等三个月后才能签,“而且交了三十几万购房首付款,拿到的却是一张收款收据”。昨日,该售楼部负责人称,购房者所购住宅土地处于抵押状态,签订合同需要办理解押等手续,还需要一个过程。
先交首付后签合同,开发商这种做法是否违法?这样的房子敢不敢买?
购房者:怕风险不想买,却不能退定金
叶先生说,群升江山城上周末开盘,他看中一套房子,交了3万元定金,7月31日他被要求交首付,但被告知购房合同要到3个月后才能签。
叶先生觉得不妥,他买的套房全价100多万元,首付款30%,也要30多万,7月31日上午他看到现场有十几个人都被要求来交首付,其他人也提出了异议。
“我最后还是交了30多万。”叶先生说,开发商只给他开了张收款收据,置业顾问说如果不交首付款,那么这房子他就买不了。
昨日,一网友也发微博说,老爸订了该楼盘一套房子,也被要求要先交首付再等着签合同,他们觉得这样有风险,“万一开发商一房二卖”,他们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但置业顾问却说不买就不能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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