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17省份启动 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

house.fjsen.com        2014-06-17 16:12:15        来源: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也在推动。

前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处长陈幸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推进”,目前国土资源厅已向省政府递交“报告”。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10日透露,湖南决定在长沙浏阳市、常德澧县、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先行开展试点,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县市抓紧研究制订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一个月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会议明确,力争6月底前将《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报出。

浙江省市同步推进

“国家层面职能部门已经明确,但省市层面还没有明确下来。”陈幸德认为,首要是省、市职能整合,“职能没整合,你不知道由哪部门负责。”浙江会根据即将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再制定具体的执行条例。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调控与监管处处长赵恩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月底《条例》出来后,速度会快一些。

赵恩铭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人员已在相关各部门进行调研,对各职能部门管辖的权力进行梳理,主要了解哪些职能该归口哪些部门。

“我们正在起草职能整合与机构建设方案,并将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牵头各部门进行职能、资源整合,预计还需要一段时间。”


各地“蓄势待发”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在加速推进,是为了落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并非主要为了降房价和反腐。

湖南将不动产统一登记纳入该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明确由省国土厅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对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尽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工作,重点研究登记现状、体制机制,同时提出政策建议。

此外,湖南省还要求选择部分市县先行试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系列基础工作。

《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江苏将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信息联网。

对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省通过《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批准在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

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负责该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动产登记处现在还未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可能年内在济南和青岛两地率先实施。

今年3月,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将分散在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畜牧兽医局的土地、房屋、林地、海洋、草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厅。4月,山东省编委明确整合方案,在国土资源厅机关设立不动产登记处。

山东当地媒体近日引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话称,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在今年年底前进入操作阶段,其他城市这一时间延后到2015年底前。

17个省已开始行动

截至4月中旬,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明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其中,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西5个省已经正式建立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5省(市)已在国土资源厅(局)内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启动了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不动产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推动。

原标题:不动产统一登记17省份启动 浙江将采取省市同步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