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逾期签约搬迁一律不再享受奖励及补偿政策

house.fjsen.com        2013-12-24 10:01:5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肖月青        我来说两句

越迟搬迁利益越多是谣言

记者昨日在上下杭采访时,个别居民表示他们听说越迟搬迁得到的利益会越多。

“这种谣言根本不可信。”台江区上下杭旧屋区改造指挥部负责人就此指出,指挥部将严格执行上下杭地块先后出台的征收补偿方案、补充规定、补偿合同等一系列政策,并在征收工作过程中,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决不会因人为因素等干扰而随意变动,对逾期不搬迁者不予奖励,坚决杜绝“后搬迁者多得利”情况的发生。请广大居民务必不要听信他人误导而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记者还了解到,在明年1月15日签约期限到期后再签约的居民将不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基础搬迁奖励,即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住宅为1877元/㎡,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住宅为4693元/㎡;按确权面积10%计算的公摊补偿奖励;每户6万元的搬迁奖励;每户2万元的租房补贴;50元/㎡的安家补贴;若被征收的房屋是成套房,420元/㎡的成套房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补足45平方米优惠政策。

“协商期满后再签约的居民户严格按照以下公式确定补偿金额:货币补偿金额=区位补偿款+旧屋补偿款+搬家费+过渡费+装修补偿。”该负责人表示,其余搬迁奖励及补偿政策一律不再享有。(本报记者李晖通讯员林言枝陈晓/文本报记者叶诚/摄)

1  2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