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学区房遭购房人“疯抢” 每平方米价差万元

house.fjsen.com        2013-08-22 10:01       周宏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学区房价格比去年同期涨37%购买者往往是二套房买家———

近年来无论政策走向如何,学区房都不缺刚需客户。据21世纪不动产北京新景家园店工作人员介绍,同一区域内学区房能比非学区房均价每平方米高接近万元。目前,北京已经形成了几个颇具规模的学区房热点板块,如中关村地区,包括中关村、学院路以及万柳;东城区东四板块;西城区平安里板块;朝阳区朝阳门板块等。这些区域聚集了稀缺中小学教育资源,需求的强劲和房源的相对稀少导致“学区房”不仅成为严厉调控下最抗跌的板块,价格也是节节攀高。

高价学区房遭购房人“疯抢”

校区的分配在城区内较为广泛,以四环海淀区中关村一小、二小、四小为主的学区房在单价上占据了一定的优势,而三环以朝阳区芳草地小学、育慧里小学为主的学区房由于周围配套小区完善,在价格上也是“毫不示弱”,二环以内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丁香胡同小学及东交民巷小学,由于学区本身资质优良,且处在城中繁华地段,价格几乎领涨整个学区房市场,学区房的价格与购房人的购买意愿成正比。而且从目前成交的情况看,价格越贵的学区房,遭到争抢的程度反而越高。

专家解析:“伟嘉安捷”统计发现,以中关村一小附近的学区房价格大多在420万至460万之间,而芳草地小学及育慧里小学周边的学区房价格也保持在400万以上。偏近于城中心的东城区府学胡同、史家胡同及东交民巷的价格也在300万至450万之间,总体来说,四环内各学区房的价格均保持在400万以上,因此首套房的贷款额度大多集中在300万以上,而二套房的贷款额度多为135万至180万之间。以目前购房人的总体情况来看,处于二套购买学区房的人数偏多,占总体购房人的60%至70%。

学区房涨幅要高于非学区房

21世纪不动产安信门店抽样监测数据显示,在市场回暖的月份,学区房相应活跃度较高,需求更加旺盛。6、7月份全市整体学区房的价格环比涨幅3.5%左右,而非学区房价格环比涨幅1.3%。与去年同期房价相比,全市房价同比普涨30%左右。其中学区房涨幅要高于非学区房,同比涨幅37%左右。由于近两个月非学区房价格涨幅趋缓,因此学区房与周边非学区房成交均价出现差距拉大迹象。

据21世纪不动产北京安信瑞德在西城区、崇文区两个区域的多家门店介绍,20%的交易税对改善型、投资型需求起到了严苛的制约作用,然而满5年的无税房受影响较小。学区房多属于老旧小区,购买可以降低税费同时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成为置换的最佳选择。家住通州的李女士,近期在为解决3岁儿子的上学问题提前筹谋,她将名下唯一住房果断挂牌,以期快速出售后置换到西城的学区房,为达成尽快置换不惜降低出售房源的挂牌价。

购买学区房问清具体入学规定

据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总经理寇海龙观察:“为解决子女就学问题,置换学区房已由‘个别现象’日渐形成普遍趋势。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学区房源少造成了学区房价格高、涨幅大,而且供不应求。”然而,学区房背后,也隐藏着风险。即便是购置了学区房,也未必真有资格上“名校”。特别提醒消费者:第一,有学区房需求的购房者,必须将置业计划前置。具体是提前3年还是2年,一定要向目标学校打听清楚落户年限的规定,否则可能购买了学区房,却发现为时已晚。第二,尽量错开学区房交易的高峰时段,降低成本。有些家长总是要等到5月甚至6月才想到学区房,时间有些晚。第三,需要查明学校对生源的限制。有的学校只收一手房业主的孩子,不收二手房业主的孩子,有的则规定无论一二手房,只有一次入学资格。所以要调查清楚原业主的小孩有没有占用学位。第四,投资学区房,面积不宜过大,以舒适为宜,勿过度追求“名校”。

从学区房特性及供需关系来看,寇海龙认为学区房房源量较少,流动性较差,短期内学区房价格下降的可能性很小。在调控不放松的背景下,目前价格过高催生了观望的情绪,存在一定的议价空间。

文/本报记者周宏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