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明确规定,文化产业基地所建住宅不得对外销售和转让,时代华奥却还能将普通住宅建成别墅对外公开销售,这又是如何做的的呢?
6月6日,时代华奥品牌副总监亢旭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解开了这个谜底。
亢旭解释说,连江县原来是规定在文化产业基地范围内所建商品住宅不准对外销售。后来因为按规定做,就完全销不出去,因为转让受限,没人愿意购买难以脱手的房子。
为了满足时代华奥在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所建商品房(别墅)能够卖得出去,连江县政府可谓煞费苦心。居然将原来早已经挂牌出让给时代华奥的住宅用地,重新按照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条件再挂牌一次。其实,时代华奥当时在该地块上已经建成大量毛坯别墅房。
亢旭为证实其说法,还提供了为改变土地规划用途的挂牌公告连国土资【2012】338号,发布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
但在该地块工地现场,有一块工程概况牌显示:工程名称系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13年12月1日。建设单位:福建时代华奥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实际开工时间已过去大半年,土地却还在挂牌竞买。
其实,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匪夷所思的还不止这些事,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名副其实的文化产业基地何时能开工兴建?
“文化产业”烂尾之忧?
时代华奥与连江县国土局签订的编号为35012220110408G00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本次出让的地块1、4均作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用地;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1年7月8日之前开工,在2014年6月8日之前竣工,受让人(即时代华奥)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与此宗地块相对应的项目备案名称为时代华奥“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二期)。”在连江县发改局的备案时间为2011年5月9日,备案中规定的建设起止年限2年。
时至今日,不仅超过备案规定的建设起止年限,而且已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近两年。但该地块上除掉竖起的一个写有“时代华奥海峡文化产业基地”门框和一排喷涂满“中国贵谷——国家文化示范产业基地”等广告内容的围板铁皮,别无他物。
相反,备案时间在2013年4月8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约定开工时间在2014年2月5日之前的“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汀棠苑项目(别墅)”,却在2012年2月就提前开工兴建。
记者调查发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是在2012年12月10日才正式取得,因此,汀棠苑项目不仅违规建别墅,而且还涉嫌未批先建,无证施工。
这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未批先建的别墅项目提前开工,而且600余亩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园用地还被长期征而未用,闲置接近两年。
对此,当地有政府官员替时代华奥辩解说,要在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应该让企业通过房地产开发先赚点钱,然后再滚动开发。不然,谁都不愿意来开发不赚钱的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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