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仕后官邸陷入土地纠纷吗? 房屋无预售许可证

house.fjsen.com        2013-07-30 11:17       赵旭东 来源:当代商报        我来说两句

结果

查封的土地居然被多次拍卖

2005年4月30日,闽城公司委托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将“江畔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53栋别墅评估58937979元和10122305元,加上其他债权和闽城公司原来遗留的国有资产11137元,打包资产76464987.06元,再减去负债29383187.18元,拍卖挂牌价为4708万元。2006年4月,一位姓何的人士以唯一的竞拍人以4709万元中标。“这有很明显幕后操作之嫌疑,我们拍卖过许多资产,没有像这样,把负债扣除了再进行拍卖的!”一位在拍卖行业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期间,福州中级人民法院还正在审理黄宝增和闽城公司的承包合同纠纷。

2005年11月11日,福建省拍卖行在媒体上刊发公告称:受有关部门委托,将于12月13日公开拍卖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产权(股权)。

福州中级法院闻讯后,在2005年11月23日就向福建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发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函指出:本院受理的黄宝增诉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权属纠纷一案,目前尚在审理中。由于本案涉及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财产权属问题,建议对“江畔花园”项目的转让,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处理。

2005年12月8日,福建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复函给福州中院,称他们是根据省政府对国有企业非业主的房地产业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退市的规定,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产权(整体股权)应予以转让。“因转让不属于该项目的出售,而是整体产权,也就是整体股权的转让,作为闽城房产公司的主体始终存在,只是转换股东而已。不影响该诉讼的正常进行”。

看到这封回函,福州中院当天就又发了封《关于暂停对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转让的函件》,再次要求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暂停对闽侯“江畔花园”项目财产的有偿转让。

看到很难达到目的。闽城公司和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放缓了自己的脚步,来了一个缓兵之计。

2006年4月22日,拍卖闽城公司的公告又一次出现在媒体上。这一次公告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告之日到拍卖日期只有短短的一周时间,而《拍卖法》第45条中明确要求“拍卖人应当于拍卖七日之前发布拍卖公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除此之外,拍卖方还给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虚拟了一个www.fj3901.com网址,让大家无法查询。

2006年4月24日,得知消息的福州中院再次发了《关于再次重申暂停对闽侯县“江畔花园“项目进行转让》的司法建议函给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经济开发中心和原闽城公司,明确指出“江畔花园项目正在诉讼、查封中”,公开拍卖“江畔花园”项目不符合规定。但是依然没有能阻止拍卖项目的进行。

2006年4月27日,福建省经贸委以《闽经贸计财【2006】257号文件回复福州中级法院。文中称:原武警所属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其所有涉诉案件的当事人,我委所属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不是贵院受理的闽城公司这个案件的当事人,100%股权,而不是江畔花园项目。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中心从未对“江畔花园”项目进行转让。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100%股权转让是经经贸委、省国资委批准进行的整体产权转让。该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贵院诉讼程序的进行(含福建海玉投资有关“江畔花园”项目转让纠纷案),也不影响在贵院主持下的黄宝增与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继续调解工作。

就这样,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视法院多次对拍卖的叫停,在2006年4月30日,将闽城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拍卖,何某以高出拍卖价一万元的价格将闽城公司的全部资产收入囊中。

2007年1月26日,转让方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和何某签订了产权转让合同。耐人寻味的是合同中提到了和“江畔花园“几乎同期开发的“双龙花园”的遗留问题,但是却对“江畔花园”只字未提。

现状

变身博仕后官邸公开叫卖

2013年6月下旬,记者在黄宝增的带领下来到江畔花园项目所在地。

记者发现,这里已经没有“江畔花园”别墅的痕迹,甚至找不到有关别墅的一个瓦砾。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又一栋在建中的高层住宅“博士后官邸”

据这个项目的施工工人讲,开始施工以来,为了赶工期他们白天黑夜几乎从不休息。“虽然周围居民投诉我们,但是老板都出面摆平了,现在老板每个月都会给我们结一次工资,所以大家的干劲都很大。”“2013年06月29日盛大开盘”和“首付15万元起买大两房”字样的广告和宣传单张铺天盖地在福建省福州市出现;无论是报纸、电视、广播,还是街边、流动和固定广告工具,随处可见,触手可及。一条大江,二大主线,四大公园,五大配套,十二大名校,三十万人口,号称城西中心和价值标杆的“博士后官邸”

宣传十分火爆。

尽管在开盘销售的当日,被销售的四百多套房屋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依然挡不住购房者的哄抢。对于哄抢的原因,有当地人称当天预付极少的现金在日后可以减数万元的现金所致。但也有人称,参加买房的人中不少是销售商以每天300元加中午饭的代价雇来的。

博仕后官邸置业经理王朝鸿告诉记者:“博士后官邸就是以前的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对外是博士后官邸,对内是江畔花园;总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十六幢三十多层高楼,现在首期开发建设五栋,其中第一栋、第五栋等四百多套,以每平方米约一万元已经全部售完;七月份将继续销售第二栋、第三栋、第六栋等,每平方均价在一万二千元以上。”

一个历经多次查封的“江畔花园”房地产项目如何能迅速改名博仕后官邸,它怎能再开发建设,它怎能开盘销售?这一切都令记者感到困惑。

事实

闽城多次转让江畔花园项目

其实,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止一次将黄宝增投资开发的“江畔花园”项目,私下里进行转让。早在2001年10月,闽城公司就将此项目作价1720万元转让给海玉公司。随后又不卖了,改为“合作开发”,共同投资8000万元,其中海玉公司占65%的股份,闽城占35%股份,将“江畔花园”项目作价1720万元算作自己的投入。闽城公司承担协议生效前因该项目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相关财务责任。

合同双方还没有捂热,2002年3月21日,闽城公司又要求对方投入资金1437万元,用于清偿经审核确定的“江畔花园”项目的已建工程价款以该项目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双方共同筹集资金,对“江畔花园”项目继续开发经营。

海玉公司在陆续支付了956万元以后,发现闽城公司并没有合作的诚意,不清偿所欠债务导致项目多次被法院查封。

2005年1月,海玉公司也和闽城公司打起了合同官司,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判决生效以后,闽城公司拒不履行合作协议中所规定的各种义务。海玉公司认为,这是闽城公司受利益驱动,企图独占“江畔花园”项目,侵吞海玉投资利益的目的,才无视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合作协议。

随后又将闽城公司告上法庭,2011年五月,福建省高法做出一审判决,解除了双方签订的两份合作协议,判决闽城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海玉投资公司4167.288万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海玉投资公司55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

声音

法院表示将调查后答复

为了了解目前“江畔花园”项目土地是否解封?面对违法行为法院如何作为?记者先后来到福建省闽侯县法院、福州中院和福建省高院进行了采访。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