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仕后官邸陷入土地纠纷吗? 房屋无预售许可证

house.fjsen.com        2013-07-30 11:17       赵旭东 来源:当代商报        我来说两句

据知情人介绍,这些别墅加上土地按照目前的市值已经接近甚至超过20亿元,土地和别墅是被闽侯县人民法院以及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物产。在查封以前,是投资人黄宝增自己投入了全部资金开发的楼盘,后因涉及诉讼原因被法院多次查封。

是谁在光天化日之下将20亿的巨额财产随意毁掉?是谁有这么大的胆量,居然无视法律的尊严?接到报警后,110也没有办法处理此事,得知此消息的法院办案人员也束手无策。

“首付15万元起,买大两房!6月29日盛大开盘!”3个月后,福州大街小巷的电杆上、公交车身、出租车的顶灯上到处都充斥着“博仕后官邸”的广告。

“博仕后官邸”和“江畔花园”有什么关联呢?前者就是在推倒的“江畔花园”上修建的。

6月底,本刊记者专程赶往福州,对此进行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便一步步展现开来……

起因

竭尽全力投资江畔花园项目被困

“江畔花园这个项目不但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还让我欠了一屁股的债,让我付出了十几年的光阴而至今还是一无所得!”家住福州市仓山区的黄宝增告诉记者。

事情还要追朔到1990年,那一年黄宝增才54岁。一直在福建一知名房地产公司做高级管理人员的他,辞职下海,经过一番拼搏挣得了自己的第一桶金。1994年,他和几位朋友商量以后,决定做回老本行,开发房地产。

当年四月,他们得知隶属福建省武警总队的“福建闽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闽城公司。此公司在2000年划转地方,隶属于福建省经贸委下属单位:福建省经济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下称:经济开发中心)正在开发福州的房地产项目,就找上门去,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合作意向,并在1994年4月3日签订了承包合同。

此合同约定:甲方(闽城公司)成立第三开发部,发包给乙方(黄宝增)经营。由乙方自行联系房地产开发项目,自行全额投资,自行管理。同时约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向政府申办征用土地、项目立项、申请建筑许可证和对外销售等工作。每年向甲方上交固定费用两万元外,按照所开发项目的面积每平方米向甲方交纳管理费25元。

同时合同中明确约定,乙方开发项目的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随后,黄宝增开始寻找合适开发的土地,最后和闽侯县上街镇政府达成了一致协议,征用了该镇浦口村137亩土地,开发“江畔花园”项目,在足额付清了青苗补偿费、土地安置费等之后,按照程序办理了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手续,并自行交纳了相应的规费。

1998年11月,“江畔花园”项目正式开工。1999年底,该项目中53栋别墅完成封顶,这时黄宝增已经投入了3000多万,工程欠款已达3837万元,在资金吃紧情况之下,

于是决定将该项目的土地抵押给银行,以便及时结清施工人员的工资以及后续的材料费时,却发现该项目的土地已经被闽城公司在1998年12月25日背着自己抵押贷款800万,且款项自己没有见到分文,由此,黄宝增的资金链断裂,江畔花园项目被迫停工,由此引发了诸多的诉讼。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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