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流县人民政府批准,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18日至2013年08月12日到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18日至2013年08月12日到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2日10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8月12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收储中心(龙津镇水南街永顺花园政府办公楼)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G-11号地块:2013年08月05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14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应另行全额出资负责建设地块南侧红线外约3000平方米(长约300米)的沿河道路景观工程(建设方案应与碧林公园相衔接),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
(三)竞得人应在竞得本出让地块之日起3个月内,在清流县注册成立一家文化创意公司(古玩城),注册资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在古玩城建成后1个月内成立有国家博协认可的民间博物馆,并入驻一家以上国家古玩商会(协会)认可的企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E幢二楼
联系人:高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8-8700102
开户单位:清流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行清流县支行/农行清流县支行/工行清流县支行
银行帐号:35001647307052503853/880101040001381/1404046729022040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