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19日至2013年07月30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23日至2013年07月30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3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7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工业挂牌-26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27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28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29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30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31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32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33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2013工业挂牌-34号号地块:2013年07月23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0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上述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
(二)2013工业挂牌-26号、27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招拍挂管理费等,成交价款有余下部分为场地开发费(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资源恢复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2013工业挂牌-28号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招拍挂管理费、土地开发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资源恢复费和契税)。
(三)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四)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18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点前1小时,所有的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
(六)挂牌期限届满,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30日(不含节假日)到长乐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乐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28813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