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幅度下降,房价仍普遍上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虽然从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现在70个城市里面有69个城市房价在上涨,只有1个下降。但是从整个销售量来讲,1-4月份的涨幅,可以说到四月份的同比增长,增长将近59%多。到五月份,全国上涨销售量的增长是35.6%,是一个下降的趋势。但是房价又是一个普遍上涨的趋势。应该说,国五条发挥目前是发挥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具体到措施,市场的调控措施,不仅仅是国五条,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增加千亿元投资,即后来统称的“国十条”。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为了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布《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简称“新国十条”。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调控对市场上最大的作用是什么呢?一个是“三限”,我们知道的限价、限购、限贷,还有就是消费增加,提高消费者的首付和利税、利率,这应该发挥市场平衡的作用很大。”王珏林说。
“从目前来看,十年来,尽管中国政府一直希望把我们的房价稳定住,或者是回归理性,或者是把我们过快的房价上涨幅度把它降下来。上涨幅度的下降,不等于房价绝对值的下降,这是两个概念。但是,我们看到房价还是在涨,说明在市场供求关系上,它往往起到一个基础性的、决定性的作用。政府的调控政策,与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相一致的时候,政策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支付极高的社会成本,也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牛凤瑞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