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必须是已在福清市注册独立法人的物流企业且在福清无自有用地,该宗地作为生产性工业物流储备用地,竞买人须向江阴工业集中区出具承诺书,承诺竞得该宗地后只能为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提供仓储、中转服务使用,日常业务经营范围纳入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内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申请竞买时须经江阴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6月27日至2013年07月23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7月12日至2013年07月23日到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7月23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7月23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仓储挂-03号号地块:2013年07月12日08时00分至2013年07月25日16时00分;
2013仓储挂-04号号地块:2013年07月12日08时00分至2013年07月25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竞买人的保证金可冲抵出让金),竞买未得者将在一周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三)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俞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福清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银行帐号:28120101262019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