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存在漏水等严重质量问题,围绕招商地产珠海项目一场纠结近两年的延期交楼风波依然在发酵。众多业主告上法庭一年多后,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业主们要求赔偿的数额严重缩水。
该案代理律师坦言对于这样结果不理解,认为不太合理。有业主对网易财经表示,目前该项目一期部分楼盘因合同纠纷问题仍未交楼,他们也不满意这样的赔偿结果,目前已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招商地产首次进入珠海即遭遇此难题,口碑受到影响已成必然。
诉讼一年等来一审判决赔偿遭严重缩水
近来,珠海招商花园城业主小王(化名)有点烦,尽管经过诸多波折成功搬进了新房,但是要求开发商进行违约赔偿的问题却不停困扰他。
“2012年2月份,我们起诉开发商依照合同进行赔偿被正式立案,直至2013年3月一审判决才下来。但我们始终没弄明白,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上违约责任明确规定每日赔偿万分之五,而为何法院酌情力度如此之大,将日万分之五变成了一点五?”小王无奈的说。
对此判决结果不理解的不仅是小王一家,至少40多名业主已因此提起上诉。小王说,当时开发商想一次性赔偿3-4万元解决此事,但部分业主没有妥协,于是到2011年12月开始相继走法律途径,今年3月份部分业主的一审判决才正式下来,不料却是这样一个结果。
2011年期间,招商花园城项目部分房屋因严重的“漏水”等质量问题,延期近一年才竣工验收备案,期间引发业主多次维权,当地政府也介入调解。
2011年底,部分业主将一期项目公司珠海源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据了解,珠海源丰为招商花园城一期项目实际开发商,为招商地产的控股子公司,而招商地产则持有珠海源丰51%的股权。
而今年3月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针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的各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已齐全,由于业主与建设方因质量争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业主不同意竣工验收才未纳入备案范围,并非房屋本身竣工验收不合格原因造成。
同时,法院也认定在2011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4日共计340天期间,涉案房屋一直不具备交付条件,即使原告在该期间接受涉案房屋,被告的交房行为本身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该交房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合同履行行为,被告仍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酌定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一点五进行计算。
小王透露,按照开发商合同规定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赔偿初略计算,大多数业主应获赔偿金都会超过十万元。而当初珠海源丰给出的“一次性补偿标准”只有三四万元。
网易财经在购买招商花园城一期房屋的业主购房合同上看到,该房屋交付时间应该在2011年5月30日前,若购房者逾期付款则将会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样若出卖人逾期交房,购房者可解除合同或合同继续履行的,则应承担向购房者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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