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在商业地产不出现严重供过于求的背景下,空置率不会大幅上升,因此销售价格和出租价格也不会有明显的下降。本报记者杨成万
目前,“新国五条”出台已一月有余,期间全国各地的购房者、卖房者都上演了一轮商品房住宅抢购潮。而同样是房地产投资的商业地产似乎被市场和政策“遗忘”,那么如何看待“新国五条”下的商业地产投资?商业地产投资目前又有何困境?
空置率不会大幅上升
全国房地产投资基金联盟会长张民耕对“新国五条”下的商业地产投资前景持谨慎乐观的态度。
“一方面,我国的商业地产目前已经出现一些‘泡沫’,需要警惕;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再加上政府刺激内需、扩大消费政策的落实,在商业地产不出现严重供过于求的背景下,空置率不会大幅上升,而销售价格或者出租价格也不会有明显的下降。”张民耕表示到。
在张民耕看来,一、二线城市的商业地产需求空间仍然要大一些,而三、四线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消费能力较弱。因此建议在开发三、四线城市的商业地产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特别是要对一些体量较大的商业综合体投资慎之又慎。
总体来看,张民耕认为,以“新国五条”为标志的房地产调控进入了“下半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过去只要拿到地就可以以其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但今后这条路不再畅通,因为监管层对银行放贷给房地产开发商的政策日趋严格,这也意味着房地产融资必须要创新。
三大渠道创新融资
如何解决商业地产融资难的问题,张民耕有三方面建议。
张民耕认为,其一,在银行贷款收紧,房地产企业上市基本无望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股权融资“股权融资不是在二级市场上发行股票,而是引进战略投资者,目前境内外机构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特别是看好商业地产,很多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跃跃欲试。而股权融资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既可以增资扩股,扩大注册资本的本金;也可以在注册资本金不变的情况下,原有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给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
其二,商业地产经营权或收益权融资。即在产权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由客户买下一定期限的经营权或收益权,以缓解开发商现金流短缺的矛盾。到期后,再退还客户款项,与客户解除合约关系。
其三,债权融资,主要是通过房地产信托等渠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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