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手的房子已惨遭“毁容”
何先生说,他怎么也没想到,拍卖前,照片上看着光鲜的室内装修,却在交房时,被人恶意破坏了。
怎么个破坏法呢?比如,房内原本铺着的大理石,几乎每一块,看上去都被人用电钻,生生钻出了几个小孔;预埋的电线,也统统被剪断了;木地板,四分五裂,很多也都被撬掉了;厨房和卧室里的柜门,也都没了踪影。
看着这样的房子,何先生欲哭无泪。在他看来,之所以愿意不断加钱,拍下了这套房子,当中就包括了房子本身有装修这个因素,“好比买二手房,有没有装修,出价当然不一样啊。”
何先生说,本来图个方便,想让老母亲尽快入住,没想到到手的房子,成了这个摸样,只能重新装修,而他平时都在哈尔滨,根本没精力顾及,太头疼了。
何先生先后找到鹿城法院的经办人员,以及温州佳得拍卖行负责这笔拍卖的副总,追问这件事到底该谁负责。
拍卖房屋一定要做好现状确认
昨天下午,负责上述拍卖的温州佳得拍卖行一名郑姓经理说,他们是受鹿城法院委托,通过法定程序对上述房子进行拍卖的,整个拍卖程序已完成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遗憾,之前也从没遇到过,可以说完全是个例。目前,法院已经在协调这件事了。”
郑经理说,房子是法院查封的,现在搞成这样,如果被执行人有相关责任,最终也应该由法院来追究。
鹿城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院之前也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目前已介入处理这件事。
这名工作人员透露,知道这件事情后,该院马上派人去现场查看了情况,相关经办人员也和前房东谈过话了,但具体情况还不便透露。另外,也要等买受人(也就是何先生)从外地回来,进一步调查清楚后,才能有下一步措施。
在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看来,这件事如何定性,应该先看法院当初委托评估这套房子价值时,房子装修的这部分价值,是否已包括在内了。
陈一来认为,如果当初评估时,装修价值已包括在内,随着拍卖成交,标的所有权在裁定生效之日起,就已发生了改变。假如前房东真是在这种情况下,恶意毁坏了装修,价值若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或将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除赔偿买主的经济损失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装修价值当初就不包括在内,那么前房东自然有权处置,只能协调解决。
另外,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醒,大家今后要想尝试拍卖房,一定要在拍卖前,做好房子的现状确认,包括房子的位置、装修以及是否腾空等,以保证所接收的标的,符合拍卖价值。(通讯员叶家佳记者解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