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重庆还是上海,作为相对高端、大面积房屋的持有家庭,对于年额度在万元上下的房产税,有着充分的承担能力。相应的,房产税对于房屋消费的制约力是非常弱的,也无法起到左右市场供求、调节房价的影响力。”宋会雍如是说。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则认为,与其他税费相比,目前房产税的征收税率并不高,2012年上海适用税率标准按是否高于26896元/平方米,分为0.4%和0.6%两个档次,且仅按房屋总价的70%征收,实际税率仅在0.28%和0.42%。而2012年至今,全市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涨幅1.8%,住宅租金回报率多集中在1.50%~3.00%,仍均高于房产税征收税率水平数倍。
房产税乃大势所趋
作为房产税试点的积极推动者,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曾表示,房产税改革将在1年至2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完善,上海、重庆试点后的“修改版”可能在全国推广房产税改革。他同时透露,“重庆版”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确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重庆将全力把此项改革试点到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评判不能过于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最重要的是总结两地试点的经验,然后再谈怎么进一步推开。两地的试点有其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但具体到其他城市必须具体讨论。在未来的新一轮财税改革中,房产税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方向。”
目前,从中央几大部委的表态上看,房产税试点的扩容已经“箭在弦上”。本月25日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称,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将扩大。在具体方案上,除了试点城市的增加,业内人士认为,向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对记者表示,重庆房产税尽管收入不多,但更接近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不对存量房征收,很难谈得上是真正的房产税。渝版房产税是对豪宅征的,而且要对存量豪宅征收,而沪版只对增量征收,效果大打折扣。”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也认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真正难点,始终锁定于能否对存量而非增量房征税。“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才是我们在房产税改革试点中面对的真正考验。”
中国指数研究院在一份报告中预测,比照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税率,如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住宅开征房产税,预计每年税收规模约为5000亿元。相比之下,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则高达31500亿元。
陈晟认为,5000亿的规模和土地出让金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但从长期来看,这并不妨碍房产税逐步代替土地财政的趋势。“重庆、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案的试点情况将会给未来同类城市起到示范作用。上海对应着北京、广州等一线热点城市,而重庆则与成都、武汉、天津等二线城市具有可比性。”
对于在国内征收房产税,一个持续的争议是——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之间可能存在重复征收的问题。同时,国外土地多数为私有,而我国的商品住宅不是完全意义上私有产权,在这当中存在法理冲突。
现在的土地出让金,其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而房地产税,其性质是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租”与“税”两者是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关系,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从长远来看,用房产税逐步取代土地财政已是不可回避的改革方向。不过,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尽管是趋势,但是在短期内,房产税对国内楼市的影响还是比较有限。
宋会雍表示,房产税的实质性推进有几个关键的点,一是只有土地财政再无潜力可挖,通过房产税拓展新税源的动力才能提升上来,绝大多数城市都还没有到这一步。二是房产税的全面铺开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公开。“这也决定了,眼下还不是房产税大展拳脚的时候。房产税在明年乃至后年,更多仍是牵制市场交易情绪的一枚‘棋子’,而不是一辆冲锋陷阵的‘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