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再不抓房产税 等于啥事也都做不成

house.fjsen.com        2012-12-24 10:12       尹振茂 李巧宁 来源:证券时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推进财政改革打开第三次全局改革新空间专访证券时报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在中国渐进式改革在前面空间似乎很小的情况下,实际上仍然存在特别值得发掘的一些重要的空间,首先就是公共财政建设所打开的、能促使中国的综合配套改革进入新境界、新阶段的渐进式改革和局部突变相结合的推进空间。我们完全应当努力、积极地争取打开这种空间。这也是财政改革继1980年和1994年之后,所可能给予中国全局改革的又一次历史性贡献。

经济性分权的财税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从长远发展来看,财政体制改革必须考虑怎么样进一步走向现代社会,政府职能必须怎么样转变。中国各级政府以后要在税收方面形成稳定、大宗的、可预期的收入来源,就必须越来越透明地向社会公众说清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这个问题,就必须越来越认同所谓“无代表不纳税”。

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适应社会需要优化再分配和财产配置,现在没有别的主要抓手,再不抓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制度框架建设,在这个方面渐进去做,等于什么事都做不成。

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毫无疑问,我们将迎接一轮新的改革发展高潮。有观点认为,财政体制改革会是此轮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对于财政体制改革,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快改革步伐,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

那么,财政体制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财政体制改革如何才能在新一轮全面改革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本报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将经济性分权进一步贯彻到省以下

记者:您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有怎样的概括和总结?

贾康:如果要对改革开放以来的财政体制转变做一个最简要的总结,那么1994年之前可以称为“行政性分权”,而1994年后则可叫作“经济性分权”。

行政性分权最基本的特征是依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形成财政收入组织方式和控制方式,企业必须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服从自己的行政主管。1994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财税配套改革,建立了分税制框架,这一改革带有里程碑性质,改革的实质是从原来的行政性分权过渡到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的经济性分权。基本特征首先是政府对企业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企业不论大小、不分行政级别、不讲所有制性质,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该交国税交国税,该交地方税交地方税,按“一条起跑线”公平竞争。同时,中央地方间不再存在“体制周期”,只是不断动态优化分税安排,政府间财力分配趋向规范、稳定,转移支付制度得以合理强化。

1994年确立的财税体制应该说支撑了整个中国市场经济间接调控的基本框架,走进了一个新的分权境界:国家主要以预算、税收、国债等财政手段以及货币政策方面的经济手段为调控工具来实施宏观调控。也就是要让市场的各种信号与这些宏观参数综合在一起,实现由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能够有利于解放生产力的一整套间接调控运行机制。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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