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修订信贷违约条款 或将为陈卓林辞职铺路

house.fjsen.com        2012-11-21 16:14        来源:观点地产网        我来说两句

自券商指出雅居乐可能因主席陈卓林被告事件而发生公司借贷违约风险之后,已经两个月有余。

而昨日雅居乐的一则公告可以看出,在这两个月中雅居乐对这件事的态度并不像当初回应外界时的回避,而是积极的与多家银行联系,将五宗可能产生违约的借贷条件进行了修订。

修订可能违约信贷条款

11月13日晚,雅居乐在发布的一则贷款公告后面特意提及,雅居乐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了五份修订协议,以修订2012年5月2日、2012年3月6日、2011年7月14日、2011年6月16日、2010年9月9日及2010年9月8日的公告各别所提及的信贷协议的条款。

上述五份信贷协议原本规定,倘陈卓林停止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便将产生违约事项。修订后的条款为,倘陈卓林先生不再或停止担任董事会主席及于停止担任主席的十五个营业日内,他本人并未由陆倩芳女士、陈卓贤先生担任董事会主席,或由陆倩芳女士及陈卓贤先生担任董事会联席主席,而将产生违约事件。

雅居乐通告指出,上述的修订协议,是分别与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订立,总共有5份信贷协议,但未有透露涉及的贷款金额及年期。

显然,对于雅居乐修改五份信贷协议,将违约条件进行调整即与今年8月陈卓林“主席非礼门”事件相关。

今年8月23日,香港媒体披露,陈卓林的一名秘书向警方报案,称其受到陈卓林非礼。8月30日,雅居乐发布公告称,主席陈卓林涉嫌非礼被香港警方拘留并已经保释外出,并称事件不影响集团正常营运。

但市场迅速对此作出反应,星展随即发表报告指,如果主席陈卓林辞任,雅居乐或令部分银行贷款违约。《彭博》亦引述雅居乐资本市场副主管透露,若主席离任,将影响集团5项离岸贷款,共涉7亿美元。

据悉,目前雅居乐57%的贷款带有附加条款,要求由陈卓林家族持有的信托基金(受益人包括陈卓林、陈卓贤、陆倩芳、陈卓雄、陈卓喜及陈卓南)必须持有雅居乐超过50%的股份,目前这一数字是63%。

瑞信报告则指出,其中40亿人民币的离岸贷款,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即要求陈卓林仍然是雅居乐的主席。

公司负债情况不会不同

不过,彼时瑞信曾引述雅居乐管理层表示,倘若陈卓林被判有罪,集团仍可向港交所发出要求,以证明其可继续出任主席,而过去港交所亦未曾拒绝同类的申请。此外,雅居乐亦透露董事局已成立一决策组,将由陈卓林、副主席陈卓贤及陆倩芳三名董事负责管理集团日常营运。

事实上,在券商指出雅居乐面临40亿元的违约风险之后,雅居乐方面仍然强调,在融资条款上要求陈卓林担任主席的只有合计约40亿人民币的贷款,金额并不像外界所传的(不止40亿)那么大。即使真的出现违约,那么雅居乐也只需提前还款,以雅居乐中报目前所公布的现金情况,公司是有能力负担此金额的。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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