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每个月都贴通告催我们交物业费,可为什么从来不给我们开发票?”昨日,市民郭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交了物业费后向物业公司索要正规发票,却只拿到了一张收据,而自从去年12月入住所在小区后,他已经多次索要发票未果,物业公司方面也每次都以“只有收据没有发票”为由拒绝开票。
“我交费你开票”,本应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目前在惠州市区,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却没有正规发票的现象较为普遍,也成了行业内的一个“潜规则”。
那么,物业公司为何只开收据不开发票,广大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现象--交物业费只能拿到收据?
昨日上午,家住市区麦地南路的郭先生来到物业管理处交物业费,总共114元,清点过钱数,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填写了一张收据交给了郭先生,而当郭先生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则以“我们这没有发票,收据就是凭证,证明你已经交过物业费了”为由进行了解释。
“因为我是从外地派到惠州公司工作,每个月公司可以报销一部分租房的费用,但物业一直不肯开发票给我,让人很头疼。”郭先生说,因为公司必须要凭发票才能报销,他多次向物业索要发票,均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他便自己掏腰包缴税开发票,然后再向公司报销。
租住在市区河南岸一居民小区的刘女士也向记者表示,每年她都要向物业缴纳近1000元的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从来没开过发票。“每次交完钱物业公司就给我一张收据,从来没给开过发票,除非是要求他们开,他们还要拖一二个月时间给。”刘女士说。
其后,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20位市民中仅有两位表示在缴纳物业费时拿到过发票,而且“业主必须提出开具发票的请求”。
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物业收费只给收据不开发票的现象多集中在年代比较久的小区。“每次缴物管费,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都给我开具盖有物业公司公章的收据,前两年一直就是这样。”家住市区东平一小区的王先生说。
对此,惠州州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处的负责人也表示,从该局近年来对发票市场的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惠州一些新建成的小区收取物业管理费基本上都在开具发票,而大多数老房子、年代比较久的小区收取物管费不开具发票的现象比较普遍。
调查--业主不要求,物业不开票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区河南岸片区一栋商住楼的物业管理处看到,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为前去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开具都是手写的收据,当记者问“为什么不开发票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如果没有提出要求,他们通常都是直接开收据,不过,业主如果有报销要求,是可以用收据换发票的,但要等一段时间。该工作人员还透露,现在惠州80%的物业公司都是开收据,业主可以拿收据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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