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1月1日讯(记者 林深圳 方锦燕) 看中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海世界”楼盘的一套房子,后又交了10万元购房订金,原本双方约定30天内签订认购合同,可是,开发商却迟迟没有与买家签订合同,买家就提出退还购房订金。3个多月过去,事情仍无果。昨天,泉州晋江谭女士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说起这遭遇。
谭女士说,今年5月13日,她到“新城海世界”营销中心认购了房子,并交了10万元订金,当时她与开发商的置业顾问魏小姐在《申购房号确认单》上约定,在30天内办理认购及签订认购合同。可是,随后,开发商并没有按时与她签订购房合同。多次协商无果,6月29日,谭女士到“新城海世界”营销中心提出退还订金,要求营销中心在一个月内退还10万元订金。然而,谭女士至今还未收到退款。
谭女士最近才发现申购房号确认单及退款申请单上,营销中心盖的不是房地产公司的公章,而是“厦门市鸿隆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公章,她因此十分担心,“会不会是遭遇骗局被骗钱了”?
昨天上午,“新城海世界”营销中心置业顾问魏小姐承认,公司确实还未退还谭女士的订金。在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后,魏小姐回复记者称,“此事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情,我们过几天会退还订金”。至于谭女士的申购房号确认单及退款申请单上,落款了其他公司公章等事,魏小姐拒绝回应。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称,经查,“新城海世界”的营销,是开发商自己在做的,已有在房管局备案。经房管局工作人员协调,开发商已和谭女士协商好,于下个月12日前将10万元订金退还给谭女士。
至于开发商在客户的申购房号确认单及退款申请单上,落款了其他公司公章一事,上述房管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开发商此举违规,“我们已经责令其整改,责令其今后在向客户出具的正式合同及发票上加盖的必须是本公司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