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成钢:更为重要的是要做跨国的对比,而不是只看中国自己。为什么呢?第一,中国很特别。第二,所有中国人民都知道中国人从一百多年前开始推动宪政改革,当时就是为了民富国强推动的宪政改革,但是从来也不成功。
不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土地所有制,就是中国和世界上所有的宪政国家对比,它在历史上土地所有制是不一样的。为什么这个东西重要呢?什么是宪政?戊戌变法的时候推动宪政到底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说君主皇帝的权力是要受限制的,是要有权力制衡的。这个概念从哪里来?这个概念是直接从日本抄来的,日本是从英国那里抄来的。
那么我们看看英国的制度是什么?我们看看世界上第一个有《宪法》、有宪政的国家美国它的土地制度是什么,就是在它宪政之前;同时再看看日本在它明治维新之前它的土地制度是什么样的,拿他们和中国的历史去对比,你一下就看得清楚了,在美国、在英国、在日本,在他们宪政改革成功之前,他们的土地都是私有制的。
在英国有王室,在日本有天皇,英国的王室占有了英国的土地占的比例是少数,是相当小的少数;日本的天皇在明治维新之前是架空的,土地是散在贵族手里的,贵族手里的意思就是这是私有手里,不是某一个王能控制的;在美国,它在独立以前是殖民地,当时的殖民地状态下,它的13个殖民地都是自治的,土地都在私人手里。这个东西决定了它的社会力量。宪政是什么意思?宪政的意思就是社会上人们有能力、有力量保护自己的权力。那么在工业化之前的状态下,人的权力最大的就是土地。
回头看中国历史上,中国历史上最终土地的产权都是皇权,任何朝代都一样,它有不同的土地政策,那是政策不所有权,比如说有过均田制,清朝的时候有过屯田制等等,屯田制很像中国的建设兵团,但最终的土地所有权都在皇帝手中。
人们可能知道,在清朝、明朝的时候,农民是可以买卖土地的,那么农民可以买卖土地是否意味着这是私有土地呢?它买卖土地实际上买卖的是使用权,如果皇帝认为这个地我要征用,皇帝不需要跟你商量,也不需要赔偿你,就拿走了,皇帝如果认为我需要安抚你,我给你所谓的补偿只是我来安抚你,那不是因为你有土地所有权。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在清朝的时候,清朝的皇帝决定把东北封了,禁止任何人在那里,所以,原本在那里种地的人,世世代代的全部移出来,这就是最清楚的例子。那是他们自己长大的地方,由于那是他们生长的地方,所以他现在禁止任何人在那里操作,让你们全出来,这就非常清楚的告诉你,他不是私有产权,这是皇权。
那么实际上中国自从秦始皇以来,在绝大多数的朝代里,只要是统一的状态,只要皇帝是控制的,中国的土地是皇权。那么这个东西本身对中国有非常深远的重要的影响,除了影响历史也影响现在,影响现在中国的制度,也影响现在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就是人们会认为土地天经地义是国家所有,这个东西和世界上任何的宪政国家的人民思考是不一样的,在世界上任何宪政的国家里,人们会认为天经地义的这土地是私人所有,只有少数的土地由于特殊原因是国家所有。
比如拿美国为例,美国国家公园是国家所有,美国有一些特殊的某些地区是在特殊情况下规定,那叫做国家所有。所以,国家所有是特殊情况,普遍情况是私人所有。
土地所有权改革可从承认小产权房开始
和讯网:土地产权制度问题上,在国内像您这样发出呼声的学者少之又少,目前您觉得这方面改革的可能性大吗?或者近年来有何进展?
许成钢:没有认识就没有可能改革。我作为一个学者,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认识弄清楚,我们对问题有了认识,帮助更多的人能认清楚,当更多的人认清楚的时候,才有可能推动改革。
当然,土地所有制的问题是一个巨大的问题,即便是有足够多的人认识到了,即便是有足够多的人认为需要推动,那么推动起来当然也需要有步骤,就是一定要避免混乱,一定是有秩序的让中国经济能发展,让中国的社会制度是稳定、有秩序的。
比较具体一点讲,这种有秩序的转换在中国跟土地相关的是什么事情可以做?实际上有一个非常具体的事情,而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个镜子,让你看到土地所有制带来的危害,就是小产权房。我刚才讲高房价是由于土地供给不足带来的,你只要看小产权房就立刻看到了。当农民提供土地所有的小产权房就是农民提供的,而不是政府收了以后再卖的,你看所有的小产权都比大产权要便宜很多,原因就是因为它的供给没有受政府的限制。
实际上承认小产权房是我刚才讲的这个问题应该可以说是一个可行的第一步,如果政府愿意改革先去想一想怎么解决这个事情,你需要承认的东西。然后你通过承认小产权房,你可以一步一步的扩大承认私有土地产权。
附:许成钢简历
现任职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清华大学特聘客座教授、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世界级大学》客座教授、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PR)研究员
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1991年)。2009年加入香港大学经济及金融学院前,曾任职于伦敦经济学院、哈佛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等。
现任三家国际国内主要学术期刊的联合主编,《中国改革》的首席经济学家。曾任《亚洲法与经济学学会》主席。是十多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学术期刊的编委或学术顾问。他的论文见诸顶级经济学学术期刊,包括《经济学文献期刊JEL》、《政治经济学期刊JPE》、《美国经济学评论AER》、《经济研究评论REStu》、《美国法与经济学评论ALER》、《欧洲经济学评论EER》等。
自80年代初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时起,他就致力于对中国改革及政策的研讨。他曾提供政策咨询的机构包括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世界银行、欧洲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国财政部等。
他受邀在主要国际学术会议做邀请报告,如经济计量学会大会,世界经济学会大会、美国经济学会年度大会、欧洲经济学会年度大会、第五届诺贝尔经济论坛等;受邀在国际、国内的主要峰会和政策会议做主题演讲,如中欧倡议国组织峰会经济论坛,联合国开发署、联合国大学与世界发展经济学研究所、欧洲开发银行等组织的峰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