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或者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3个月之内,开发商须承担起前期物业服务的所有责任。待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物业费。
市住建委网站上的信息显示,“明悦湾嘉园”一共领取过两次预售许可,分别是在2009年12月10日和2010年1月2日;而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显示,在2010年10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住宅物业项目,将由开发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而市住建委专家组成员、业主大会辅导中心专家张大宪表示,是提前交纳物业费还是在提供服务后在交纳物业费,以及是否要以年为单位缴纳物业费,都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
契税不能代收
业主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该小区的另一名业主则收到了代征契税的通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她要缴纳23991.8元的契税、19854元的专项维修资金以及5元的印花税。对此,有业主担心,如果由开发商代交契税,自己可能会不能直接拿到发票,使自己的资金面临风险。
根据2011年11月市住建委和市地税局发布的通知,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
同样是位于大兴区黄村的一个商品房楼盘,也曾经出现过开发商要求代收契税的问题,但经过数日协商,终于由业主自行办理手续。
市住建委曾经反复要求,开发商不得强制代收代缴税费。业主可以向市、区地税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开发商将受到严肃处理。(记者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