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海口市东盛名苑小区多位业主向南海网反映,7月9日,多位业主到海口市琼山区地方税务局想缴纳契税时,却被告之开发商并未把小区相关信息在房地产一体化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因此无法办理契税的交纳。
7月10日下午,东盛名苑小区业主代表邓先生介绍,近日,小区多位业主在海南日报上看到,在2012年6月1日起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但未办理契税申报缴纳事宜的,应于7月15日前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于8月30日前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税款的,征收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将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税款的万分之五比例加收。
“我们业主到了琼山区地税局想缴纳契税,但被告之办不了。”邓先生说,几年前,小区业主集体把小区开发商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告上了琼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让开发商把开发商代收的契税、维修基金、还有违约金付给业主。最终开发商给了业主代收的契税,并让业主自行交纳。7月9日一天,小区内多位业主到了海口市琼山区地税局交纳契税,但被告之开发商并未把小区相关信息在房地产一体化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因此无法办理契税的交纳。
南海网记者由琼山区地税局了解到,7月9日,确实有多位市民到了该局想交纳契税,但由于开发商没有把项目、楼盘、房号等信息录入到房地产一体化税收征管系统中,因此无法办理契税交纳。根据海口市实际情况,省地税局将申报期限延期至2012年11月30日前,缴纳税款期限延期至2012年12月20日前。“开发商没有把相关信息录入,是由多种情况导致,但税务机关无权要求开发商强制录入。希望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协商或采取其他合法、合理的方式让开发商把小区信息录入到房地产一体化税收征管系统,这样的话,业主就可以正常缴纳契税。”
随后,南海网记者来到东盛名苑开发商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进行采访,但该公司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公司内目前没有领导在,且记者采访需要预约。南海网记者将联系方式留下,希望得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但截至发稿时,该公司未有任何负责人或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记者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