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2010年国十条颁布之后,央行与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275号文件。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的核心就是:一是不允许投机炒作者利用银行信贷进入住房市场;二是对于改善性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上升(贷款利率由4.158厘上升到7.755厘及以上,贷款利率上涨幅度至少不低于87%;首付比例由20%上升到不低于60%);三是购买首套住房者尽管其贷款利率下限到基准利率0.7倍,但完全由银行根据商业原则定价。
这也就是说,今年央行存贷款利率下降后,由于采取的是不对称减息,进而使得银行利差水平全面缩小。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购买首套住房者的贷款利率下限最低可下调至基准利率的0.7倍,但事实上首套住房购买者很难获得这种下限利率的贷款,其贷款利率优惠至多也是85折(这是银行不亏损的底线),而且这仅是首套住房购买少数人所享受的条件,与2008年至2010年期间的按揭贷款信贷条件有天壤之别。从央行统计报告就可以看到,2009年一季度的按揭贷款加权利率为4.42厘,而今年一季度按揭贷款加权利率上升到7.43厘,是2009年的1.68倍。换言之,只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不改,住房按揭贷款的条件就不会变。而没有银行的金融杠杆,房价想快速飙升是不可能的。
还有,由于人民币汇率开始逐渐稳定,升值预期在变,外汇占款增长情况与2009年相比,基础货币动态上是处于收缩状态;特别是商业银行的信贷不仅实际增长减少,而且增长远低于市场预期。这些都显示银行通过信贷过度扩张的方式来强化竞争的意识已经改变,银行信贷风险意识在增加。这些货币政策因素,都不支持住房市场价格的快速飙升。
由上述分析可见,当前一些地方房价上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某些政策误导影响了市场预期,是房地产开发商及地方政府刻意炒作,或一些媒体刻意放大有利房价上涨的信息、一些急于购买住房者的恐慌性心态等因素导致的结果。
据此判断,现在最要紧的是管理层赶紧给市场一个房价下行趋势不变的稳定预期(房地产去库存化就得以量换价),并密切关注、严密提防楼市泡沫重新吹大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