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县人民政府委托国土资源局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竞得人提供用地;
(三)宗地编号2013-16-1号地块成交价中只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省级规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征地管理费、政府土地收益、“三通一平”前期开发费用、出让审批规费、耕地占用税、林地植被恢复费及失地农民保障金,不含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宗地编号2013-16-2号地块成交价中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管理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林地植被恢复费、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及放样费、“三通一平”费用、耕地占用税及政府收益等,不含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竞得人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四)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五)该地块实行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受让人在动竣工时需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书面申报,登记备案;
(六)在本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放弃竞得标的造成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宗地编号2013-16-2号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竞得人与有关所有权人自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国土局四楼地产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62300696
开户单位: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851010400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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