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虹:我认为早就应该开征房产税了,当确立了要建立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时候,和房地产市场相适应的制度就应该同步建设。
房产税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制度,但目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始终缺失这个制度。
观点地产新媒体:如果要进行制度建设,除了房产税这方面,还有其它制度补充吗?
秦虹:制度建设的内容很多。
第一,要健全法律制度。关于住房住有所居方面的法律的建设现在并不完善,比如,我们目前还没有住宅法,也没有住房保障法,只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关法律条文,但是保证人人有住房权的这样一些法律,现在还相当的缺失。只有一些政策性的文件,比如说要建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和规定,这些还都没有上升到法律,我们缺住房法,缺住房保障法,法律制度建设是不完善的。
第二、税收制度的建设。税收制度的建设不仅仅是要开征房产税一个税种,有关住房的税费政策应该有系统梳理和整合,这包括到底哪些环节应该征什么税费,应该占的比重有多大,哪些环节应该加重,哪些环节应该减轻。税费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的而不是一个单向的事,比如说整个房地产和住房有关的税,在土地环节就收了很多税费,在开发建设环节又收了很多税费,在购买环节又有一些税费,在持有环节现在没有,但是今后应该有税费,这是一个系统的建设,这个系统的建设并不是指哪一个税。
比如说房产税,是整个系统里面重要的一环,但是从制度建设上来讲,应该把和住房有关的一些税和费系统地梳理,把缺的补上,把重的减去,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建设,这就是制度建设。
第三,金融制度建设需要加强。现在没有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世界各个国家在支持居民购房过程中,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日本的住宅金融公库是专门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息贷款,帮助建房、改造以及购买住房;韩国、新加坡、美国、德国以及欧洲不少国家都有这种政策性的住房金融以及机构来支持居民买房,提供低息贷款、贴息贷款,构建住房方面政策支持,而我们国家现在有的这些政策主要靠商业银行来执行,但由于商业银行有自身的利益,也没有一个强制性的监管要求,所以在实施时,政策力度难以保证。比如,现在首套房利率打七折,但是谁给打七折?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在实施,但是商业银行是有自身利益的,钱紧了就难保证了。
观点地产新媒体:未来如果出台长效机制的政策,是不是需要对这三个方面进行一个补充?
秦虹:这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应该体现制度建设,当然制度建设是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涉及到立法,但是立法也不是政府部门就能出的,立法必须经过全国人大讨论和通过。政策和法律还是有区别,比如建设部的各种通知、规定,那都是属于部门规章,而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法规由国务院颁布。
观点地产新媒体:跟以往相比,调控的关键有什么改变?
秦虹:从2011年到现在,调控政策始终坚持一致的方向、原则、核心,没有变化,一脉相承,都是要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从2011年1月的“国八条”到今天,国家抑制投机和投资性的调控政策始终没有任何改变。也即,抑制投机和投资性需求,保护合理的住房需求,这个调控方向始终没有任何的改变。
观点地产新媒体:市场可以与政策相结合,从而起到一个比较好的调节作用吗?
秦虹:现在每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已经超过10亿平方米,交易量非常大。一方面要发挥市场的作用,来满足丰富多样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还要将那些无法靠市场渠道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政府给予政策救助和支持,两个方面要形成合力。中国目前城镇常住人口超过7亿人,收入差别很大,地区发展也不平衡,所以需要政策支持的空间还是很大的。就是中国到了成为发达国家那一天,需要住房保障和支持的群体也还会存在,所以这是一个长期性的任务。最终就是要形成市场配置资源、政府保障、两者的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覆盖整个城镇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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