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家庭旅馆泛滥成灾 百年别墅已然面目全非

house.fjsen.com        2013-09-23 09: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23日讯 社会各界对鼓浪屿都很关注,都希望维护好、建设好、发展好。综合整治要更加注重鼓浪屿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传播,把鼓浪屿的美展现出来,力度要更大,成效要更明显,要建立起长效机制,要让居民和游客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让居民和游客满意。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

在鼓浪屿生活了一辈子的申遗顾问何丙仲,一栋栋老别墅细细看去,眼泪差点掉下来。

鼓浪屿百年风华的老别墅,被家庭旅馆改得“面目全非”:有的不考虑百年建筑的历史风貌,连瓷砖都贴上去;有的索性只留下老别墅的“壳”,内部格局统统破坏。

鼓浪屿的家庭旅馆,已经“泛滥成灾”。岛上1200多栋老别墅,每4栋就有1栋被改成家庭旅馆。不仅仅是“泛滥”,家庭旅馆中六成以上没有营业执照。

百年老别墅一声叹息。缺乏人文内涵的家庭旅馆,“吞噬”着老别墅仅存的生命力。

鼓浪屿的美,在于它的文化,在于写满传奇故事的老建筑。

整治家庭旅馆,刻不容缓,老别墅已无法再等。

缺证照

310多家家庭旅馆,仅126家持证经营,还不到一半

1.87平方公里的鼓浪屿上,挤了310多家大大小小的家庭旅馆。这个密度,大到让专家吃惊。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旅馆中,超六成家庭旅馆没证照。

时光回溯到2008年,那时,鼓浪屿的家庭旅馆行业才刚刚起步。

“当时,岛上只有十多家家庭旅馆,有关部门为了发展旅游业,决定对该行业进行鼓励发展。”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有关人士表示。

于是,2010年、2011年两年间,民间资本注入,岛上大兴土木工程,鼓浪屿家庭旅馆飞速发展。5年间,翻了足足20倍。

导报记者注意到,岛上大部分家庭旅馆集中在东南部和中部人流密集的地方,更是一家挨着一家。而在这310多家家庭旅馆中,“正规军”只有126家,还不到一半;而无证和证照申请一半被冻结的高达190家,超总量的六成,其中85家向相关部门递交了相关材料,105家完全无证照。

“家庭旅馆属于特殊行业,没有证照就相当于被挡在了法律保护的大门外,这对商家、对游客甚至对鼓浪屿,都是存在隐患的。”该负责人说。

没韵味

家庭旅馆表面小资,实际却没能传承鼓浪屿老别墅的人文味

即便存在证照危机,家庭旅馆依然有“泛滥之势”。

据不完全统计,鼓浪屿上有1200多栋饱含历史底蕴的老建筑,超1/4被改成家庭旅馆。

着名时评人连岳,曾一度搬到鼓浪屿居住。每天,沿着蜿蜒不平的小路,眺望寂静的深院、斑驳的高墙、破败的门窗,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体味那个年代的故事。在他看来,红砖、灰墙的老建筑,远比红黄、翠绿的现代感,更有人文味。

比如,泉州路的金瓜楼,典型的南洋与欧式风格混合建筑,梁、柱、楣、檐、板、角装饰着各种中式浮雕。尽管已是斑驳破旧,但依然在向世人诉说着旅菲华人黄赐敏一家的喜怒哀乐。

可如今,岛上不少家庭旅馆让鼓浪屿变了味。“表面上看,家庭旅馆给鼓浪屿增加小资色彩,但这种表面小资,只是空洞和苍白,没有文化内涵,和丽江、乌镇没什么区别,那不是鼓浪屿。”鼓浪屿申遗顾问、厦门市文化局原局长彭一万说,鼓浪屿的美在于它的文化,在于老建筑背后的悲欢离合。“就算是给老别墅新生命,这生命也该源自老别墅自身的历史底蕴、文化风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慧炯说,如果任由外力粗暴地改造老别墅,就会耗尽老别墅仅存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