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养老金问题 引发“以房养老”不安

house.fjsen.com        2013-09-18 11: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经济人

马光远专栏

一个人30岁按揭买了房子,在60岁退休的那一年终于还完了贷款,但为了养老,他在60岁的时候通过“反按揭”的方式,把房子卖给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每个月给他一定的养老金,直至终老。

这就是实行“以房养老”模式后中国老人的人生轨迹。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而这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很多国家流行的“倒按揭”的以房养老模式。比如你买房子的时候做一个按揭,交了首付,然后每个月还房贷。以房养老就是一种倒按揭,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按照一个评估值,每个月给你一定的养老钱,养老送终,最后房子的产权归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这种模式在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都存在,但在任何一个国家,这样的模式只是一个补充的非主流的养老模式,也完全是出于老人和金融机构的自主选择,适合的人群非常少,也即“小众”的养老方式,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笔者关注到,这一次“以房养老”提出后,却引发了民众对现有的养老体系的极大不信任和焦虑,这很显然是和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以房养老”之所以引发民众的不安和焦虑,源于最近种种关于养老金的讨论。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由于双轨制、历史欠账、计划生育导致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等原因,中国官方建立的养老金体系基本无法满足国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在养老领域,中国的基本国情一是老年人口多,目前中国超过60岁的人口已经过2亿,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的老年人过亿的国家,到203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将超过4亿,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中国养老的基本结构将是2个劳动力养活一个老人,这几乎意味着,即使没有历史亏空和巨大的缺口,未来的基本养老体系也几乎面临崩溃;二是未富先老,人口结构和我们相似的日本,尽管老龄化程度和我们不相上下,但其作为高收入国家,在养老问题上的压力远小于中国。由于基本养老金的亏空,各界都在热议解决之道。清华大学的杨燕绥教授提出了一个缓解养老金压力的办法,不是大家常说的延迟退休,而是延迟支付退休金。你可以50岁退休,但养老金却只能从65岁开始领取。她建议这期间男的可以去做园丁,女的可以去干家政。

杨燕绥的建议,引发的是大家对未来养老金能不能支付的恐慌。在这个大背景下,提出“以房养老”引发的效果是一样的:政府在养老方面的各种努力,主要的目的是否要推卸在养老方面的契约责任。而强制的养老金体系的必然内涵是,当一个人退休的时候,他就天然地有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在各种各样的尝试下,这种天然权利还有多大的保障?

应该说,政府的基本养老金和“以房养老”本不是一回事。基本养老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给民众的承诺和责任。而“以房养老”本质上却是一种市场提供的“私人产品”,在中国也可认为是一种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提供给有房的老人的一种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通过一定时间内定期支付给老人一定的金额,在老人去世后获得老人住房的所有权。很显然,这和政府的基本养老之间没有任何替代关系,老人不管有没有房子,不管是否选择“以房养老”,都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基本养老这个公共产品的责任。然而,在养老金面临极大缺口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明确“以房养老”的性质,则只会打击民众对主流养老体系的信心。

笔者认为,美国也好,中国也好,在未来养老金的给付方面,都存在着给付不能的极大风险。正因为如此,才必须想方设法填补缺口,同时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体系,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以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但未来任何的应对之策,都应该是夯实政府的养老责任,而不是减轻或者逃避。不管是变卖国有股,还是在人口政策上积极调整,唯一不能采取的办法是违约或者变相违约延期支付,这都会打击民众对未来的信心。如果政府明确,以房养老只是一个补充,并且在金融、税收方面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尝试,完善具体的制度细节,对于老人当然是一个好事,但如果尝试的目的是替代公共养老体系,则很显然,是距离正确的方向越来越远。何况,回到现实,真正要尝试以房养老,还有那么多的障碍呢。(作者系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