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挣钱养房子;等老了,房子来养老。作为金融养老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并公布“以房养老”具体政策。消息一出,立马引来众多争议。
其实仿制国外模式,“中国式”以房养老早已出现。不过碍于70年产权限制以及传统习俗,尽管方式颇多,但对很多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只是看起来很美好。
现状
“中国式以房养老”的N个版本
早在国务院提出要推行“以房养老”之前,国内其实早已有多个版本的“以房养老”。
版本A:如果在市中心繁华路段有大房子的老人,可选择将路段好的大房子出租或是出售,然后在其他地方租或是购买一个小房子居住。其间收入与支出的差额,可以用于补贴养老金。
版本B:如果愿意住在养老公寓,那么也可以将自己家的房子直接出售或是出租获取租金,用售房款或是租金支付自己每月住在养老公寓中的费用。
版本C:而北京、上海等公积金基金管理中心,推出的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以房养老”方案,是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以一次性收取房款。
然后这栋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
例如,一对80岁的老年夫妇在出售房屋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7年的租房合同。双方约定,如果7年后老人还健在则租金全免,不到7年期限的,剩余租金则退还给老人的遗产继承人。
版本D:而国内银行推出的“以房养老”,则是让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则在一定年限内,每月支付老人一定的养老金。
达到这个年限之后,老人的子女可以以现金方式偿还这笔养老金借款,房子不会被银行收回;若是无法偿还,则银行将收回并变卖房产。
观点
门路虽多但只是看起来很美好
尽管“有房老人”早已有众多途径进行“以房养老”,但细细推敲,这些方式也只不过是看起来很美好而已。
在今年56岁的陈先生看来,若是以“卖房或是出租房屋换来养老金,肯定是以降低生活质量为代价的”。
“家里有很多美好的记忆。如果换租小房子,这些东西都得作为‘破烂’扔掉。”即使公积金管理中心愿意在他65岁收购这套房子,然后允许他在这里长期租住。他也感觉这会让他失去在这个城市的根儿,尽管手里有了活钱,但只剩下了天天等死的感觉。
而银行现行的“以房养老”方案,更是让不少人吐槽:恐怕这样养老,正是应了小沈阳的那句台词:“人生最大的悲剧是,人还活着,钱没了。”
为规避现在房产70年产权,以及房价有可能下跌问题,这种“以房养老”要求抵押的房产产权是要在70年以内,此外发放养老金的期限加上房龄不能超过70年,抵押率也只能达到60%。
因此如果一个60岁的老人,将名下一套只剩下10年产权的100平方米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后,只能在往后10年间每月从银行领取养老金。按郑州目前市价估算,这套房子的价值在80万元,按照60%的抵押率,最终申请的养老金为每月4000元,10年总共领取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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