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范围: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物资储备库或中转站的企业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项目会审纪要等相关文件。
2.竞得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一个月内,竞得人必须在闽侯县地块所在地登记注册企业,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6350万元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977万美元以上,并按属地原则依法在当地纳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6日至2013年10月11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6日至2013年10月11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11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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