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通告[2013]98号)
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宗地属东兰组团金马路两侧火车站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竞买: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二)设区市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函确认开发建设业绩:近3年来开发建设项目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提交经宁德市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2日至2013年09月29日到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2日至2013年09月29日到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宁德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10号地块:2013年09月02日08时00分至2013年10月01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竞买人需在2013年9月26日18:00前向市城乡规划局(用地科)提交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29日16:00前到宁德市城乡规划局领取审查结果。
(二)参加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可在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29日17:00向宁德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文件及其他报名资格材料等,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4600万元人民币),办理挂牌报名手续。挂牌竞价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10月1日17:00(节假日照常上班)。
(三)有意竞买人请与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联系,并索取有关资料。
(四)出让金缴款时间为: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
(五)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动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完成代建及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
(六)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宁德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在宁德市境内纳税。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宁德市城建集团签订代建合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宁德市坪塔路2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市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韩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2962625(市国土资源局)、0593-2933016(市城乡规划局)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