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地产争夺战融众伪造签名 以8550万豪夺16亿

house.fjsen.com        2013-09-09 15:24        来源:时代周报        我来说两句

2008年1月,兰世立向香港金榜集团旗下融众企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

3个月后,资金链紧张的东星集团在兰世立的牵头下,与融众集团约定,以旗下价值逾16亿元的东盛地产100%的股权相抵押,由融众集团分6次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元的借款。为获融资,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约定将东盛地产委托给融众集团经营。

同时签订的还包括一则股权转让合同。该合同规定,东星集团(持有东盛地产13.3%股权)和兰世立(持有东盛地产86.7%股权)应在委托经营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将东盛地产100%股权转让给融众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价共计3.15亿元。

2008年7月7日,兰世立在武汉江汉区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是东星集团(转让前持股13.3%)和兰世立(转让前持股86.7%)。受让方是李军(转让后持股13.3%)和杨嫚(转让后持股86.7%)。股权转让价为3.15亿元。

至此,东盛地产正式为融众集团所有。

“当时东盛地产的员工仍然正常工作,只是法定代表人换了一个,东盛地产内部并没有太大影响。”周维表示。对于出让股权的说法,其坚决予以否认。“绝对不是出让。我认为只是托管,是抵押贷款。”

据东星集团的估值,当时的未售房源价格为16亿元。周维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证实,东盛地产托管给融众集团之前,卖出的仅仅占很小一部分。

以3.15亿元的价格出让拥有光谷优质资产的东盛地产,实在令人讶异。

值得玩味的是,相较于获得的16亿元资产,融众集团仅仅付出了8550万元后就不再支付剩余款项。

东星集团认为融众集团已经违约,并未按时交付合同所定的股权转让金。2009年7月,东星集团正式对融众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

光谷地标市值或超30亿

争议背后隐藏的是东盛地产的巨大商业价值。

东盛地产的核心资产正是光谷商圈的地标性建筑—光谷国际广场。一房地产业资深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整个光谷国际广场的价值可能超过30多亿元。

广场包括商铺、写字楼、住宅、地下停车位四个主要部分。

“2005年,光谷国际广场楼盘开始预售。光谷中心花园第一栋住宅楼C3栋128套预售时,销售情况非常好。卖了几天的时间,销售量就过半了。”作为东盛地产当时的销售经理,周维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规划建设五栋住宅楼,分两到三期开发。商铺一期预售的是负一层,起价是18000元/平方米,高的达到22000元/平方米。

现在的广场中央是商铺区域,来往人流络绎不绝,H.M、ZARA等国外大牌入驻其中。

东星集团钟祥分公司经理邵宇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东盛地产一直在广场的写字楼内办公。

走进写字楼,记者发现楼内入驻的多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就在离写字楼不远处,汇中财富的招聘广告赫然在目。

写字楼内已找不到开发商东盛地产的任何痕迹。

时代周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目前光谷国际广场由位于写字楼B座24楼的光谷国际广场有限公司和融城置业负责管理。

光谷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承公司属于融众集团。“我们主要负责卖场这一块业务。”当时代周报记者提出进一步采访要求时,其以种种理由拒绝。

融城置业同样是融众集团旗下子公司,其开发的融众国际写字楼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当问起东星集团和东盛地产时,融城置业相关负责人神色异样。其工程项目部总经理随即拒绝了时代周报记者的采访要求。

值得玩味的是,时代周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两家公司的员工都曾在无意中透露光谷国际广场原为东星集团所有,后来才由融众集团接手。但对融众集团究竟是什么时候,如何拿到光谷国际广场楼盘的,其均表示并不知情。

光谷国际广场写字楼B座左侧就是融众集团国际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售楼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光谷国际广场确实曾经属于东星集团,但是具体情况其并不知晓。而融众国际是光谷国际广场写字楼二期,独栋,高32层。每层按面积不同有8套,6—32层区域出售。去年5月开盘,售价为2万多元/平方米。“现在都是一些尾盘,余下24层-26层的。”

而融众国际写字楼一套的价格高达700多万元。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