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封店"惩治乱象公房 住改商可套利260倍

house.fjsen.com        2013-09-06 10:09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违规店面被查封。

三大乱象

住改商

“住宅公房”改成店铺,违反了住宅公房不得不经审批非法改为商家店面的相关规定

违建

店面在“住改商”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违法装修、建设的部分

无证

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没有营业执照而擅自营业,本文提到的福建路16号、18号和龙头路266号店面,都属“三罪并存”

昨日上午,市政府驻鼓浪屿联合执法办公室(下简称执法办)针对福建路16号、18号及龙头路266号楼道三处店面集“公房‘住改商’”、“违法装修”、“非法经营”三大“罪行”于一体的行为,出动数十名执法、拆除人员,强制拆除三家店面的违法装修部分并强制封店。这也是执法办首度采取“封店”这一惩治手段。据执法办相关负责人透露,随着近期惩治行动全面展开,今后,依法“封店”这一手段将常态化。

现场

三家店铺被“拆回原形”

在昨日的拆除、封店现场,记者看到,紧挨着的福建路16号、18号,是两家装修颇为“小清新”、兼营餐饮和饰品的店铺,其中,福建路18号更曾在网上“红极一时”——3个月前,这家店铺在其店门口打出醒目的“二奶铺”店招,这种靠恶俗店名哗众取宠博眼球的做法,引来无数热爱鼓浪屿的网友猛烈声讨,直斥店家“没节操”、“毁三观”、“秀下限”。后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店招才得以拆除。

而“蜗居”在龙头路266号一楼楼道的“楼道店”更是让人“触目惊心”——本供楼内居民日常通行的狭长楼道,却被商家占去两侧,摆出两排柜子,铺上地砖,卖起茶叶和明信片,不知道的人还真当这里是店面。“这里还是消防通道呢!连楼道的主意都能打,商家真是到了‘无孔不入’的境地啊!”一位执法人员感叹道。

8月20日,执法办对上述三家店铺发出《违法经营整改告知书》,责令三家店铺在8月31日之前自行整改,但是一直未改正。于是,昨日上午,执法办出动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执法人员,在多部门的联合下,拆除了这三家店面的违法装修、建设部分,并贴上封条。

整治

擅自拆封或被追究刑责

“如果经营者敢擅自拆封,那我们就将走公安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了!”执法办相关负责人说,“后期我们还会加大跟踪督办,如果这些店铺死灰复燃,我们就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回收这些公房!”

回溯到8月24日上午,被坊间称为鼓浪屿违建头号“钉子户”的泉州路74号院内及周边1000多平方米的违法搭盖被全部拆除,共动用了100多名执法、拆除人员,运走拆除的废料用了23辆次机动车。这是市政府驻鼓浪屿联合执法办公室组建3个月以来对商家所开的“第一刀”,标志着执法办取缔商家非法经营行为的全面展开。

而昨日的行动,则是执法办首度采取“封店”这一惩治手段。“现在初步摸底,岛上住宅公房有233户,其中约有70多户存在‘住改商’的违规行为。”执法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查处将先拿“住改商”的住宅公房“开刀”,再逐步延伸到岛上的其他违法店面,“封店”也将常态化——今后,执法办每周都有可能对问题严重的店面依法处以“封店”处罚,“每周一批,一批一批来”。

内幕

公房“住改商”可套利260倍

整治公房违规行为获鼓浪屿居民支持

执法办“先拿住宅公房开刀”的表态,得到不少居民支持。

本报之前就曾几次报道,有着“政府背景”的公房,往往能引领岛上商业走势,“公房飞涨,私房跟风”,就是近几个月,岛民用来形容岛上店租飞涨现象的一句“流行语”。然而,对于“住改商”这类公房违规行为,之前的处理,却并不见得容易,鼓浪屿房管所工作人员就曾向记者“大倒苦水”:想要收回或恢复公房,单纯依靠自己,难度太大。

难度大的根源,在于利益大。昨日被封的福建路16号的邻居、家住福建路14号的曾阿婆就告诉记者,岛上的住宅公房月租金按照房屋好坏划分了许多等级,即便是最高级的住宅公房,月租金也只要每平方米5元,而福建路16号、18号一楼两套房子,面积都在十多平方米,每月租金还不到50元。然而经过转租商铺,月租金已经开到了1.3万元,足足翻了260多倍。

房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利益驱动下,“住改商”的商户相对比较强硬,房管所又没有执法权,不能把商户“赶出房子”,所以碰上“住改商”,房管所很多时候只能靠走法律诉讼途径。然而,虽然诉讼基本都能稳稳胜诉,但是胜诉远不代表问题的解决,事实上,大多数胜诉案例都碰到了“执行难”的瓶颈,成功回收的“住改商”屈指可数。

“所以我们最希望的,就是政府能把握住这个好开端,坚持下去,加大整治。这也算是对我们居民、对琴岛的一个交待吧!”曾阿婆说。(记者黄晓波见习记者林露虹)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