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9日至2013年09月17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09日至2013年09月17日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17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9月1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09月18日09时30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旁)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9月17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拍卖定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7日(含休息日),2013年9月25日前继续接受竞买申请,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其中2013年9月27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竞价栏地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原建设局一楼)
联系人:魏由文、卢宏
联系电话:0591-62520677、6252066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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