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价斩断供频出现 限购令难救温州下跌房价

house.fjsen.com        2013-08-29 08:54        来源:证券时报        我来说两句

断供房批量拍卖

如果不是公开拍卖,恐怕没有多少人会知道温州楼市的断供现象。但伴随着断供房的批量上市,断供房在温州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不久前,一套铂金家园的断供房,经温州汇丰拍卖行成功拍出,丁望远就是当时的拍卖师。

丁望远称,因为市价已经不值银行贷款,购房者选择了断供,现在温州中院的拍卖房,很多都是断供房。

以铂金家园一套120平方米房源为例,2011年,该小区的售价高达5万元/平方米,按照首付三成,银行按揭贷款高达420万元。但是,现在价格只有2万/平方米,上述房源仅值240万元。这样一来,也意味着这里的房子市值,已经抵不了银行的贷款。于是业主选择断供,让银行强制拍卖。

温州楼市陷入今日之窘境,与当地银行不无关系。

很多温州人士认为,当年温州房价的暴涨,是炒房客联合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参与的结果,而房价暴跌,银行受到牵连也是自然的事情。

据介绍,在放贷冲动和监管部门的默许下,温州楼市的房贷乱象丛生。当时,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部分商业银行采取变通、变相或违规做法,降低贷款标准,减少审查步骤,放松了真实性审核。如此种种,也严重影响了银行的资产安全性。

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广州、深圳等地曾上演的断供风波就表明,一旦房价出现大幅下跌,那些低首付或者零首付的购房者,就会出现房不抵债的现象,不少购房者会选择断供,银行也就成为了房东。

温州楼市的断供现象,显然是当地银行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记者近日曾试图通过温州银监局了解相关情况,但几番尝试却未能如愿。

虽然温州银行业对断供讳莫如深,但种种迹象表明,温州楼市的断供现象并非个案。在温州当地媒体上,近期几乎每天都能找到房源拍卖的公告。若电话咨询这些房源的性质,普遍以断供房告知。

“目前,温州债务纠纷案比较多,打官司都要排队,像医院看门诊一样。”丁望远介绍,从起诉、到执行、再到拍卖,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再加上银行对风险的节奏把控,让近段时间温州市场的拍卖房开始增多。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向记者坦承,目前温州断供房的数量尚无统计,但法院、拍卖行处置的银行不良资产,已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当地媒体房产处置广告的密集刊出,跑路企业的再度出现,这些不幸消息均是证明。

银行有风险

按照现有的法规,如果选择断供,属于购房者主动违约,这就违反了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拍卖所得款不够偿还银行债务,法院会给债权人出具一份债权凭证,在债务人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仍会继续执行。”丁望远称。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楼市断供不会为银行造成损失,但实际情况往往让银行成为最终的买单者。

“按照现有法规,银行对断供房拍卖后,差额部分业主方仍需承担偿还义务。但为什么还会断供?是因为很多人已走投无路,实在没有能力再去偿还银行债务,并非恶意而为之。”对于目前温州涌现出的断供现象,周德文如是说。

根据目前法律约定,债务人拥有偿还能力,是债权人继续执行债务追回权的前提。比如发现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买房购车,银行方面就可以继续申请债务追问;但如果债务人今后以其他人的名义购房置业,银行就不能强制执行。如此约定,也使得部分购房者愿意背上违约责任。

“断供现象在今年上半年已经出现,现在愈演愈烈。若不采取政策措施,比如调整限购限贷政策,恐怕会让断供现象进一步蔓延。”周德文认为,断供棉扩散,会严重摧毁房地产信心,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会进一步恶化银企关系,削弱社会信用基础;会使企业不良贷款继续上升;形成局部金融危机,社会和政府应当高度关注。

实际上,温州市方面早已意识到断供引发的风险。“去年年底,温州银行业,联合地产企业家及当地学者向温州市政府反映,房价大幅下跌可能会金融风险,希望当地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来化解风险,这也是温州限购令松绑的重要背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者对记者如是说。

被外界称为救市政策的限购令松绑出台后,温州也由此成为国内唯一一个对限购令做出调整城市。温州楼市是否借此企稳,房价能否就此止跌,仍需时间来验证。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