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口崛起地理中心 3座400米地标塔呼之欲出

house.fjsen.com        2013-08-23 09:33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山水相融建造宜居宜业的福州新核

闽江、乌龙江、马江,三江汇集,38公里长的滨水岸线为营造完美的公共空间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鼓山、君山,清凉山、森木葱葱,为三江口的生态环境增添浓密绿意。如此山水相融的环境,是发展高端、宜居产业的必选之地。三江口承载了福州城市发展的新机遇与新梦想。

根据规划,三江口组团是马尾新城建设的启动核心区,其形象定位是自然山水与城市格局相交融、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相辉映的国际化滨江宜居新城区。

其中,作为福州仅存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滨江空间资源,南台岛东部片区拟打造为高端中央服务区。南台岛东部片区围绕福州市新行政中心,统筹考虑各项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利用并发挥滨江空间的公共属性,设置一条滨江公建带,由北而南依次布置文体公建、商务办公、行政办公、市级文化公建、商务办公、娱乐康体、教育科研等用地,强化三江口滨江段的公共性、开放性。它将承载中央商务及总部基地、行政办公、高端商贸、会展等高端服务职能。该片区南部以山水园林式行政办公为中心,北部突出火车南站与闽江之间的山水通廊,集中建设文化、休闲等公共建筑与公共空间。在这一片区内,已建成的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作为国内第一、亚洲第二大会展中心,已承办了诸多国际、国内知名的展会;新建的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将成为我市第一所实行封闭式教学的优质高中。而市行政中心正抓紧建设,清凉山公园、南湖公园、城门山公园、协和医院三江口分院等重大公共项目也拟开工建设。

此外,世界500强绿地集团将在该区域内建设400米摩天双塔,将成为福州城市地标,而60万平方米的三江城住宅项目已经全面进场施工,三江口近400亩宋城旅游项目已初具规模。

一江之隔的马尾快安至马江地区,凭借其开发区的优势拟打造为科技文化区,承载高新技术、科技研发等经济服务职能,以及船政文化保护、工业文化传承、民俗文化弘扬等功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彰显海西丰厚的人文底蕴。该片区将推进现有的产业转型升级,在整理工业用地的基础上,提升马尾城市空间品质,兴建中国船政文化城。目前,“马尾·中国船政文化城”已列入福建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着手文化创意及旅游产业开发,将打造福州继三坊七巷之后的新名片。

而长乐营前地区,则承载了旅游度假、商务服务、滨水游乐和历史文化展示等服务职能,将打造成集商务、休闲、旅游、生态、宜居于一体的新城区。未来,一座塔楼式的五星级酒店将在营前水闸东侧新建,成为三江口的地标建筑之一。

三江口是福州必然的选择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原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郭铁民

纵观国际大城市,建设新城是一种趋势。新城建设能给城市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机遇。而同时,江和海作为资源集聚的载体,城市发展沿江向海发展也是一种必然。

三江口作为目前福州仅存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的滨江空间资源,对于土地开发日趋饱和的福州老城区而言,意义不言而喻。随着近年的发展,三江口已经具备了建设新城市中心的一系列优势。交通上来说,三江口已完成了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以及港口的布局;资源上来说,三江口有着城市扩展的空间资源,也有着优美的生态等城市宜居的要素;这里还有着优良的产业基础,城市发展需要产业支撑,产城融合能实现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

新城重发展,它能转移、承载旧城所无法发展的功能。旧城重保护,它具备新城所没有的文化、历史和人才的积淀。因此,在建设新城的同时,要打通新城域旧城间的通道,实现资源互通,并要注意新城与旧城之间的融合、互动。

责任编辑:肖月青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精品楼盘展示区
相关评论
  • 一月
  • 一周

黄其森建议异地配建保障房,京千万以上住宅取消限购自住型商品房可退出。[详细]

  

他是胡润2009慈善榜·单年子榜的冠军,他缔造了中国地产的一个个神话。[详细]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18750194070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