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违法征地案件屡屡曝光,国土部“重拳”出击整治。
昨日(8月20日),据了解,国土资源部下属国家土地总督查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派驻地方的9个土地督察局,立即实地核查当前征地工作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分析人士表示,征地补偿和征地规范,是确保农民权益保证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一环,不仅后期监管要跟上,制度建设也有待根据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进行规范。
重点督查违法征迁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对辽宁省辽阳市、铁岭市,吉林省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大连市普兰店市开展例行督察,共发现2199个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目前,例行督察意见书已经向各省发出,整改工作已经启动。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民的土地权益是法律赋予的,农民对土地享有使用、转让的权益,如果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应该得到农民的许可,并且要保障农民合法的权益。“部分地方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有的补偿标准过低,有的甚至连补偿款都拿不到,农民失地以后,有时生活保障甚至都出问题”。
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新近向9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发出的通知,督查重点圈定在今年工作中已经查实的未经批准违规征收土地、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征地补偿、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未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济南土地督察局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土地违法案件大部分都与农地违法征用有关,形式也多种多样,如“名租实征”、拖欠征迁款等。“有很多地方政府打着城镇化旗号,大范围征用农民土地,搞开发区、度假村等,这种情况现在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地方强化补偿规范
在国土部加紧督察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在农地征用频频发生的背景下,纷纷酝酿再提高补偿标准。
李国祥表示,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有4000万~5000万人,而且每年还以300万的速度增加。总体上看,他们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就业能力弱、社保水平低、发展能力差。他说,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和开发商不能在征地时做“一锤子”买卖。
现行土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其中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去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第47条做出了重大修改。
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而地方也在积极行动,湖北松滋市初步建立起“生活有保障、住房有安置、就业有门路”的保障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吉林国土厅也严格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逐步提高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切实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上述济南土地督察局相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农地征用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根本办法是提高补偿标准,建立有效征地机制,而不能依赖督察、罚款、追缴等形式。
(实习生周程程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