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2013挂-16号地块竞买资格及其他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满足高山镇政府正式发布的《招商公告》中所规定的条件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要取得75%以上相关产权人或业主同意。由高山镇政府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2、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达5000万元以上;
3、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承建高山医院新院(一期总投资约2亿元)的承诺书,承诺按市政府确定的BT模式并联合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按规定程序参与高山医院新院建设竞标,如没有第二家参与竞标,竞买申请人应按高山医院BT建设条件与高山镇人民政府进行商务谈判,签订BT模式的施工合同并按时动建。
(二)2013挂-17号地块竞买资格及其他要求:
1、竞买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2、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公司(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需超过50%)自主投资开发建设一个以上(含一个)大剧院项目且其中一个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以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
3、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公司(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需超过50%)至土地出让公告之日起时已获得省级(直辖市)及以上文化部门授予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4、以上条款须经市文体局资格审查确认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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