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的企业法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竞买人注册资金须达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0万元);2、申请竞买人必须持有与四星级以上酒店公司签定的项目运营管理合作协议(原件);3、申请竞买人需书面承诺至少引进10家年产值达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的汽车产业相关联企业入驻B地块11.45亩商办写字楼作为企业办公场所(具体由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审核确认)。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22日至2013年09月03日到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四楼打印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8月22日至2013年09月03日到闽侯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0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9月0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闽侯县政府会议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宗地2013挂11号号地块:2013年08月22日08时00分至2013年09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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